调查法是在自然状态下进行的,同一时间内可能有多种事实现象同时发生,难以辨别现象发生的先后顺序;也难以对一些与调查主题无关的因素进行控制,使调查结果处于多种错综复杂的因素影响下,很难对调查结果做出解释,尤其难以判断现象间的因果关系。
2.调查结果可靠性受被调查对象的态度和作风影响
由于调查是通过被调查对象的问卷、访谈等形式获取资料、信息的。因此,被调查者所反映的现象与事实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决定了调查所获得的资料的可靠性。由于种种原因,在调查中,被调查者往往会有意无意地在一定程度上渗透自己的主观意向或偏见,或者隐瞒了某种事实,而研究者往往很难控制这种主观加入的程度,从而影响了调查结果的可靠性。正因如此,教育调查法也常常与其他科学研究方法结合使用。
3.调查结果缺乏推广性
调查很少采用比较组设计,仅凭一组被试所做的调查往往缺乏研究的有效性,推论到总体中去要慎重。
三、教育调查研究法的类型
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教育调查法有多种不同的类型。
(一)根据调查目的分类
1.现状调查
现状调查是指对某一教育现状或某类教育对象的现在状况进行调查,其目的是了解教育的一般情况,探寻某类现象的基本特征。如小学生阅读兴趣的调查,小学生消费心理的调查,等等。这也是我们在通常的学校科研中主要的调查类型。如有人对300名中小学教师进行调查研究,发现:认真看过课程标准的占45%。认真研究过课程标准的占10.1%;知道相关课程设计要素的占4.8%,知道相关课程并不了解的占40.1%。这就是现状调查研究。
2.比较调查
比较调查的目的是比较不同类型的教育对象、不同性质的教育现象之间的相似性和差异性。有时我们需要了解不同的群体、不同的时期在教育的某些方面的异同,搜集这两个方面的资料,进行比较分析就可以达到这样的目的。如“中小学男女生学习成绩差异发展阶段分析”,就是一项比较调查。研究者对“部分中小学男女生的学习成绩分别做了逐年的调查,并进行了动态分析”,得出了男女生群体学习成绩差异情况的六个阶段。
第一阶段(小一,小二)男女成绩差别不大;第二阶段(小三,小四)男女成绩悬殊。
第三阶段(小五,小六)男女成绩差别不大;第四阶段(初一,初三)男女成绩悬殊。
第五阶段(初二,高一)男女成绩差别不大;第六阶段(高二,高三)男女成绩悬殊。
这样的基本情况的比较研究,对于我们认识男女生学习成绩的差异问题会有很大的参考价值。
3.相关调查
相关调查是指通过对一组对象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特征的调查研究,来分析判断他们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其程度和性质如何,包括因果关系调查。如“家庭环境与小学生语文成绩相关的调查”“小学生语文阅读能力与写作水平相关性的调查”“小学中年级学生成绩分化的原因调查”等。
4.预测调查
预测调查即通过对研究对象的某一特征或某一现象随时间的延续而发展变化的情况的调查,预测事物发展的趋势。如“小学儿童自我意识发展的调查研究”“2003年杭州市小学生入学的调查”等。
(二)根据调查对象的范围分类
1.普遍调查
普遍调查即根据研究课题需要对某一时间、地点、范围内的所有研究对象进行调查,旨在获得课题所涉及的所有研究对象的有关信息。普遍调查的范围可以是全国的,也可以是全市的或全校的。调查结果具有普遍性,可作为重大决策或教育规划的制定的依据。如要了解某市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情况,就需对该市全部学龄儿童的入学率、在校生的巩固率、毕业率及12~15岁儿童中的非文盲率等四项指标进行全面调查。普遍调查虽然准确性高,但由于调查范围广、对象多,所耗财力、物力较大,调查的代价也较高。
2.取样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