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调查研究法的含义
教育调查研究法是指研究者从研究目的出发,深入教育实际搜集研究对象的资料并进行分析和研究,从而了解教育现状、发展趋势和形成科学认识的一种研究方法。教育调查研究是通过问卷、访谈等科学方式,搜集教育问题的资料,从而对教育的现状做出科学的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成因、形成规律性认识并提出教育整改策略的一整套的实践活动。区别于一般的社会调查,它是以当前教育问题为研究对象,是为了认识某种教育现象、过程或解决某个实际问题而进行的有目的、有计划的考察活动。它有一套研究的方法和工作程序,有一套搜集、处理资料的技术手段,并以调查报告(含现状分析、理论结论和实际建议)作为研究成果的表现形式。
在教育实践中,不可能直接观察到全部教育现象,也不可能全都用实验法进行研究。如研究学生的思想状况、师生关系、家长对孩子的教育,以及学校教育如何为社会服务、社会如何参与学校教育等问题和现象,这时可采用调查法,间接地掌握实际情况或材料去研究、解决。与教育观察法相比,调查法也主要是对现状的调查,而且要求在自然状态下,即对调查对象的思想、言论与行为,不加以引导、控制与干涉。但调查法具有“间接性”这一特点。研究人员不必进入现场用感官对研究对象直接进行观察以获取资料,主要是通过问卷、访谈等调查手段获取信息。通过调查研究可以澄清教育问题,了解教育现状,获得教育经验和教训,概括教育规律,预见教育发展的趋势。
二、教育调查研究法的优点与局限
随着我国教育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教育调查法显得日趋重要,更加频繁地被采用。通过调查,一方面可以为教育科学研究搜集事实;另一方面可以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政策、法令、法规和制订教育发展计划提供依据;还可以为教育第一线的实际工作者提供经验教训,以更好地改进工作,提高教育质量。
(一)教育调查研究法的优点
与其他研究方法相比,教育调查研究法以其下列优点而被广泛采用。
1.自然性
调查法通常是在常态的教育过程中收集资料,调查对象处于自然的状态下,其活动不受调查研究影响。
2.间接性
与直接观察不同,研究人员不必进入现场对研究对象进行直接观察获得研究资料,而主要通过问卷、访谈等手段获取信息。这样避免了因研究人员的直接介入而使调查对象产生某种情绪或认知障碍,影响调查结果的客观性和可信度。
3.广泛适用性
一是调查法比较方便、简单、易行,对调查设备条件的要求也不高。二是调查法的信息获得是通过统一的、标准化的程序进行的,只要按同一程序进行,不同研究者都能获得基本一致的结果,具有较强的可重复性。三是调查法既可用于教育现状、问题的调查,也可用于验证教育假设,还可用于探索现象之间、现象与心理之间的因果关系。因此,从形式到内容上都具有广泛适用性。
4.灵活多样性
一是调查手段、方式的灵活多样性。有问卷调查、访谈调查、成品调查等。每一种手段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综合运用,可以根据研究课题的需要进行选择。二是调查范围的灵活性。调查研究因课题需要、调查条件等因素,范围可大、可小,可集中、可分散。
5.自主性
与其他研究方法相比,调查法较少受时间、空间因素的限制,研究者可根据研究需要自主选择时间、空间,广泛收集资料进行系统周密的调查。有些大型调查可以打破省市限制,甚至可以跨国界进行。
(二)教育调查研究法的局限
教育调查研究法能为研究人员提供第一手的数据和资料,有利于课题研究的深入开展和教育行政部门教改决策的制定。但它的使用也有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调查结果难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