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借用现成的(别人编制好的)测验,那么,在分析内容效度时,首先要考虑测验编制者是根据什么教材来编制的,是用来测量什么内容的。如果二者一致,那么,此测验可期望获得较高的内容效度。反之,如果测验内容与被试学习的教材不一致,例如,测验是根据高中教材乙种本编制的,我们却用来测验学习高中甲种本教材的被试。显然这个测验就不能很好地代表甲种本的教材内容,所以测验的内容效度就低。然后再考虑测验在多大程度上能代表教材内容,在多大程度上能够测量出所要测量的特性和功能。[14]
用逻辑分析的方法估计内容效度时,需要制订两个表:一个是测验的双向细目表,分别列出各单元教材内容在测验中应占的百分比和所要求的各种行为反应(目标)在全部行为反应中应占的百分比。如表6-6所示。
表6-6 ××课程测验双向细目表
(续表)
第二个表是测验试题分类表,根据各单元教材内容列出试题,并注明各单元教材内容在测验中占的百分比和各类题目所占的百分比。如表6-7所示。
表6-7 ××课程测验试题分类表
最后,对照比较这两个表,根据各部分相符合的程度,判断内容效度。
知识链接:布卢姆的教育目标分类法
布卢姆于1948年开始致力于教育目标的分类研究,1956年公布了认知领域的目标分类体系,他把教育目标分为认知领域、情感领域和动作技能领域,再把认知领域分为识记、理解、应用、分析、综合和评价等六类。布卢姆的认知目标分类法一直被认为是测验目标分类的依据,我国目前许多测验的命题,均以布卢姆的目标分类法为基础来确定测验的目标。
1.识记:主要指记忆知识,对学过的知识和有关材料的识别和再现。这一目标要求学生做到:确认、定义、配对、指出名称、选择、默写、背诵、描述、标明、列举、说明等。
2.理解:主要是对知识的掌握,能抓住事物的实质,把握材料的意义和中心思想。这一目标要求学生能做到:了解事实与原理,解释文字资料,解释图表,转译文字资料为另一种资料形式,验证方法与过程,对所学的内容进行概述,举例说明所学过的问题等。
3.应用:指把所学过的知识应用于新情境。这一目标要求学生做到:表现、列举、计算、设计、示范、运用、操作、解答实际问题等。如应用几何知识测量土地面积;应用意识对物质有能动的反作用原理去论述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运用所学过的知识去解答实际问题;制作图表;设计模型;正确使用表现手法与过程等。
4.分析:指能将知识进行分解,找出组成的要素,并分析其相互关系及组成原理。这一目标要求学生达到:能对事物进行具体分析、图示、叙述理由、举例说明、区别、指明、分开、再分,认出在推理上的逻辑错误;区别真正事实与推理,判断事实材料的相关性。例如,划分文章段落,写出段意及找出中心思想;指出一个实验中哪些是自变量、哪些是因变量等。
5.综合:与分析相反。指把各个元素或部分组成新的整体。理解、应用和分析虽然也有将部分组合与重建的意思,但没有综合这样完整,综合更具独创性。这一目标要求学生能做到:联合、组成、创造、计划、归纳、重建、重新安排、总结等。如写出一份结构完整的论文提纲;提出一份系统的实验计划或方案等。
6.评价: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对事物给予价值的判断。这一目标要求学生能做到:比较分析、评价效果、分辨好坏、指出价值。如判断文艺作品成败之处;判断事件的真伪;判断一个调查的科学价值;判断某一实验结果的价值;判断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的成败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