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目光投回到现实,一个我不容回避的问题是,为什么我们要不断地把刘胡兰的故事放到小学一年级学生的语文课本里?是让大家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记住她,并且一生想念她、追随她的足迹,还是让比她还小得多的,或者如她年纪的孩子们珍惜今日的生活、快乐的享受童年?我苦苦地思考,能从我的记忆中搜索出来的最好的答案是,编者的意图乃是要大家记住她、怀念她、并且学习她,从小立志,发奋图强,报效祖国,当然也要想到今天的生活来之不易,它付出了无数革命先烈的鲜血,所以大家要好好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但实际上,它能给小孩子们带来究竟是什么呢?难道不是生活的沉重和艰辛?难道我们就不能等孩子们长大以后,或者长到刘胡兰15岁年纪的时候,再去理解、接受这份生活的艰辛与沉重不可吗?
社会已经发展到今天,我们不能不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我们究竟应该给予我们的天真活泼的小孩子们以何种品性的教育?如果说刘胡兰以稚幼的肩膀担当神圣的革命价值是出于特殊的时代,可为什么我们一直还在比刘胡兰还小的孩子心灵里不断地传诵着刘胡兰的“生的伟大、死的光荣”?为什么我们的身边不时会出现小英雄不断地以血来洗刷我们成人世界的眼睛呢?
当我们对六七岁的孩子要求他们记住刘胡兰的时候,实际上我们是在给他们童稚的心灵刻下他们这个年龄阶段无法理解的,也不需要他们这么早去理解的阴影。当他们过早地认识、接受到世界的凶险、残暴的另一面,他们被强迫接受太多他们这个年龄阶段难以承受的事件,哪怕这个事件是多么伟大,他们的心灵就可能会多增加一份负担,多一份早熟,他们童年的幸福生活实际上就少了一分可能。不是经常有小孩子喊“我很累”,甚至有十一二岁的小孩为读书所困而自杀,这难道不能引起我们足够的思考吗?也许,我们应该更多地从小学入门开始就强调的主题,乃是生命是宝贵的,无论如何要珍爱生命,而不是让他们过早地承受那份本不该属于他们这个年龄阶段的挂念。我有这样一种可能幼稚的想法:人还是活着好,不管那人是英雄还是狗熊。一个社会,一种教育,如果总是以倡导人的献身作为基本理念,这个社会,这种教育,一定有什么问题,可能是不太正常的。
听说英国议会专门通过了一道法令,为儿童们设立一个“游戏节”。该法令说,游戏是人类的本能与特权,给孩子们设立一个“游戏节”,有利于从小培养他们的独立精神和协作能力,有利于激发他们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也有利于他们对人生产生健康乐观的态度——而是否具备这些能力和素质,将决定孩子们未来事业的成败和生活的苦乐。早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周作人就在《儿童的文学》讲演中明确提出,“以前的人对于儿童多不能正当理解,不是将他当作缩小的成人,拿‘圣经贤传’尽量的灌下去,便将他看作不完全的小人,说小孩懂得什么,一笔抹杀,不去理他。近来才知道儿童在生理心理上,虽然和大人有点不同,但他仍是完全的个人,有他自己的内外两面的生活。儿童期的二十几年的生活,一面固然是成人生活的预备,但一面也自有独立的意义与价值。”鲁迅则更进一层,提出“先从觉醒的人开手,各自解放了自己的孩子。自己背着因袭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此后幸福的度日,合理的做人”的儿童教育主张。在今天听来,启蒙者的声音依然振聋发聩。
也许,我们这个民族长期以来,由于生活得艰辛,也生活得太沉重。所以,我们习惯了身上的重负,所以我们始终学不会一种游戏的品格。难道我们就不能多给孩子们以更多游戏的品格,让他们享受欢乐的童年吗?没有游戏的童年是残缺的,缺少幸福体验的童年是暗淡的。也许,缺少了游戏精神的人生,没有幸福童年体验的人生,注定是沉重的。
有一天,我给学生讲课时,突发奇想,我说,我多么期望有奇迹发生,在铡刀前,有一位勇敢的成年的(最好是男性的)共产党员站出来,大声地说,“不要找一个十五岁的小姑娘。有事冲咱来!”可惜,历史无法假设。刘胡兰已随着历史的烟云而早早地离去,而且时下的小学语文课本已不再有《刘胡兰》这一课。也许,随着岁月的流逝,人生的渐渐负重,社会生活的日趋繁华,刘胡兰的影子终将渐渐地从记忆中淡出。那么,这究竟是一种幸运还是不幸?抑或两者兼而有之?
我忽然开始怀念刘胡兰,怀念那个未曾享受过花季少女正当快乐的小女孩,她在人生刚刚开始的时候,就匆匆地落下帷幕。如果她生活在今天,那会怎样?坦率地说,我没有一个吃准的答案,只有一种莫名的期待、想象和难以释怀的惆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