谣言滋生与质问真相相生相伴,此次事件中泸县公安部门虽发声及时,但身为官方舆论的代表,“泸州发布”在缺乏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就说明已排除他杀,且未能合理解释死者身体淤青问题,致使谣言滋生,也加重了民众对校方及政府的质疑。谣言包括但不限于死者受“五名当地官员之子的校霸团伙”欺凌而死、死者曾遭受“收保护费”情况等。如有网民表示“尽快查明真相,事情肯定没有自杀这么简单。政府也不要掩盖什么,整那么多警察过去也没那个必要,闹得泸州泸县(现在应该是全国了)满城风雨这么大的一件事情竟然没有一个正儿八经的新闻通气会,都不知道一些执政者到底在想什么?查明真相是需要时间,但让一些信息公开,澄清一些事情也不是什么坏事吧。”
(2)主流媒体追问真相并反思舆情处置相关问题
4月6日前后,主流媒体先后发表报道,梳理事件情况,力图还原真相,同时呼吁不要散播谣言。同时也有部分媒体反思政府舆情应对处置相关问题。典型报道如《新华社三问泸县学生坠亡案:澄清真相为什么这么难?》追问孩子究竟是自杀还是他杀?究竟有没有霸凌现象?当地到底在紧张什么?另有《人民日报》官微4月6日《泸县中学生死亡案:权威声音如何才能掷地有声》一文,反思地方政府回应公共事件、突发事件舆情处置中存在的问题。与此同时,网友热议声浪达到峰值,与前阶段不同,逐渐出现一些相对客观冷静,呼吁不要造谣的帖文。如有网友称“对于四川泸县的事件,希望大家冷静冷静,谣言止于智者。”
(3)部分媒体对事件舆情处置失误再反思
伴随4月7日四川泸州市委市政府召开媒体见面会,通报事件详细情况,以及《人民日报》与新华社联合刊文,通报事件调查情况,网友对事件的议论也迅速消减。如图2-4-8所示,4月6日峰值过后,仅有4月20日法制网报道《从泸县太伏中学学生死亡事件看舆情处置七大失误》受到关注,该文认为该事件舆情处置存在的失误包括封堵、敷衍、自大、迟钝、失察、懒惰、死板。
4.舆情应对点评
(1)发声及时但“质量”不足
事发当日泸县公安局即成立调查组开展工作,次日泸县县委宣传部官方微信公众号“泸县发布”便公布调查结果“排除他人加害死亡”,不可谓不及时。然而事件本身及回应却引发更大范围的猜忌和谩骂,值得反思。笔者认为,此次事件中官方虽回应及时,但回应信息“质量”不够。正如人民日报评论中所说:“对事实的调查有一个过程,还原真相需要遵守程序、严谨细致。”仅一天时间即将调查结论匆忙抛出,简单在通告中称排除他杀,对死者身上的大面积淤青等肯定会引发探讨的因素不做解释,难免引人猜想以致谣言传播。
(2)以封堵被动代替疏导主动
面对如潮质疑,泸县官方采取线上删帖、线下警方封路维稳等管控方式,仅采用关注量极少的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平安泸县”作为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对记者乃至新华社记者,也采取“堵”在门外、电话骚扰等手段,“主动”放弃了与主流媒体沟通的机会,直至舆情迅速发展至高峰,才在被逼无奈下首次组织新闻发布会,导致民众、媒体一边倒的质疑之声。
(3)舆情处置懒惰死板且忽视核心诉求
谣言四起时,有部分理性网民自发在微博中辟谣和释疑,而泸县官方微博只是逐个转发网民的辟谣信息,以此为自己澄清。此种不主动调查并发布辟谣信息的省事方式,也受到网友嘲讽。在通告之后,面对网友的质疑,官方没有针对民众的重点疑问进行详细解释,反而是死板地不断重复初始调查结果,反复照搬结论进行简单回应,说服力不足且引发群情激愤。反观后期泸州官方和四川公安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图文并茂地详细描述事件情况,使舆情有所回缓,再次说明舆情处置方式多样化、灵活性之重要意义。
(二)河南濮阳小学生踩踏事件:意外事故积极发声处置即得舆情回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