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中央财政共投入特殊教育补助费达2.6亿元,地方投入在20亿元以上。以专门的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普通学校特教班和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为主体的特殊教育格局基本形成。截至2007年,全国共有特殊教育学校1618所,义务教育阶段在校残疾学生达41.93万人。与此同时,社会各界通过各种方式支持弱势儿童入学。
公平与正义始终是义务教育所追求的精神实质。而残疾儿童作为社会成员,也应该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基本权利。残疾儿童教育问题一直是我国义务教育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我国在推进残疾儿童教育方面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实施了“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等,资助大量的残疾儿童重返校园。近些年来,我国各级政府仍坚持通过不同方式来推进这一工作。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2014—2020年)》,强调对特殊困难学生的关爱,保证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逐步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残疾学生实行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等政策,进一步加大残疾学生资助力度。按实际需求配足配齐特殊教育教师,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倾斜政策,逐步提高工资待遇水平。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提高专业化水平。积极创造条件,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鼓励农村残疾儿童就近接受教育。积极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个残疾儿童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学校和医疗机构要相互配合推进医教结合,实施有针对性的教育、康复和保健。建立和完善服务机制,统筹学校、社区和家庭资源,在有条件的地区为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服务。支持和指导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建设,落实儿童福利机构特殊教育教师的相应待遇。
为了更加有效地提升特殊教育的发展水平,国务院办公厅从2014年起,连续发布多项有关特殊教育的政策措施。2014年发布的《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要求扩大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规模,积极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2015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中强调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落实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及后续行动,切实解决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问题,提高残疾人教育普及水平,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推行全纳教育,建立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各地要加大残疾学生就学支持力度,积极推进高中阶段残疾人免费教育;对符合学生资助政策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优先予以资助;建立完善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补助政策。制定实施国家手语、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完善残疾考生考试辅助办法。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对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承担残疾学生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普通学校教师的培训力度。完善特殊教育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制定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的政策措施,推动发展以职业教育为重点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