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到2012年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的目标。之后,政府通过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教育费附加制度、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等方式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多方筹集财政性教育经费。据财政部发布的《2012年中央财政支持教育发展情况》指出,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坚持加大投入与加强管理并重,不断完善体制机制,2012年全年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达2.2万亿元,实现了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4%的目标。其中,中央财政教育支出3781亿元,比2011年增长15.7%。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865.4亿元,全国约1.2亿名学生享受免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政策,中西部地区约1333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获得资助,进一步提高中西部地区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单位面积补助标准。同时,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82亿元,继续对已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的地方以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解决较好的地方给予奖励支持。中央财政安排“特岗计划”资金45亿元,实施范围扩大到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中央财政工资性补助标准达到西部地区年人均2.7万元、中部地区年人均2.4万元。同时,将中西部地区农村幼儿教师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安排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13亿元,提升中小学师资队伍水平。中央财政安排180.14亿元,为农村薄弱学校配置图书、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等,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地区农村学校改善就餐条件或配备必要的餐饮设施,支持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附属生活设施建设,支持县镇学校扩容改造。同时,继续安排“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资金20亿元,安排营养膳食补助资金150.5亿元。
2013年,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均衡发展的新时期。为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教学和生活条件,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3年,中央财政累计下拨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补助资金207亿元,用于支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包括教学装备类项目和校舍改造类项目。2013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要求从2014年开始,通过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财政投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最大限度地向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倾斜,适当调整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继续实施初中改造工程等措施,加大项目统筹与经费投入力度,在3至5年内,聚焦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全面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发展水平。为此,从2014年起,中央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并加大了投入力度,安排310亿元补助资金支持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比2013年增长近50%。中央财政下达了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162亿元,比2013年增加了5亿元,增长了3.2%,其中,安排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试点补助资金130亿元,安排地方试点中央奖补资金32亿元。同时,对于城市义务教育,2014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了投入力度,安排城市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30.4亿元,比2013年增加约10.1亿元,增长8.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