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发布的《五年来农村义务教育的巨大成就》指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自2004年启动以来,中央共投入专项资金100亿元(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各安排50亿元),2004年至2006年下达90亿元,2007年下达10亿元“以奖代补”资金。工程共覆盖中西部地区953个县,已新建、改扩建7651所项目学校。按照“攻坚计划”要求,工程建设以农村初中为主,已建成农村初中5113所,占建成学校总数的66.8%;工程重点支持410个攻坚县和其他地区的贫困县、革命老区县、人口较少民族县,其中贫困县占项目县总数的27.8%,革命老区县占47.8%;工程项目重点布局在县城周边和人口较多的大乡镇,此类地区共安排项目学校4184所,占项目学校总数的54.7%;工程同时兼顾了高海拔地区和边远地区,已建成项目学校中,包括3000米以上学校495所,边境海岛地区学校486所。西部地区新增校舍面积1076万平方米,其中,410个攻坚县新增972万平方米,生均校舍面积从2003年的3.92平方米增加至2006年的4.66平方米,极大地改善了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满足了195万新增学生的就学需求,超出“攻坚计划”提出的新增150万学生的目标。2007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总规模达到2992.4万人,比上年增加67.9万人,增长2.3%;寄宿生比例达到18.4%,比上年提高0.8%。其中,西部农村小学寄宿生比例达到11.6%,西藏、内蒙古、云南、青海4个省份超过20%。西部农村初中寄宿生比例达到53.6%,西藏、广西和云南3个省份超过70%。2007年全国小学寄宿生生均宿舍面积达到2.6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1平方米。西部农村地区住宿条件改善明显,比上年增加0.2平方米,宁夏、贵州分别增加0.6平方米和0.5平方米。2007年全国初中寄宿生生均宿舍面积达到2.7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2平方米。12个省份的农村初中寄宿生生均宿舍面积比上年增加0.3平方米,西藏生均增加1.7平方米,当年生均住宿面积达到3.8平方米。
早在1995年我国就实施了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从2001年开始,实施了第一期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30亿元,用于对农村学校危房的改建、新建。2004年至2005年,为了进一步消除农村学校的危房,保障农村师生的安全,中央财政又增加了资金投入,实施了第二期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两年内共计投入60亿元。经过两期危改工程的实施,基本消除了农村中小学原有的D级危房,师生的安全问题暂时得到了缓解。2006年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而建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的长效机制则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的长效机制后,将按照学生数、校舍数、每年校舍的折旧数、每年新增危房数,按一定造价进行补助。由中央承担一部分,地方承担一部分,共同组成一个固定的资金来源,补充到每一所学校。
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在2007年年底完成,中央和地方政府累计投入111亿元资金,建设了覆盖全国农村的远程教育网络,使所有中西部农村中小学学生可以与城市学生共享优质教育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