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义务教育阶段教学改革的成就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义务教育教学一直没有停止前进的步伐。我国的义务教育教学已经进行了多种变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师生关系的变革
受中国传统教育思想及苏联教育体系的影响,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一直强**师在教学过程中的绝对掌控地位。改革开放后,师生关系也一直没能摆脱这种模式,反而在应试教育的推波助澜下,愈演愈烈。此后的历次教学改革,都未能从实质上改变这种师生关系模式。直至21世纪的课程改革,学生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才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和提高,过去的师生关系模式才从实质上得以改变,转变为既重视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主导地位,又重视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
不过,变革毕竟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这个过程中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例如,过去在教学过程中过分强**师的地位与作用,忽视了学生的地位与作用;注重教师的教,而轻视了学生的学。这显然不利于发挥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更不利于培养有开拓精神、有创造能力的现代化人才。现在,我们在教学改革中纠正了这一错误的做法,既重视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主导作用又重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与主观能动性,既重视教法又重视学法,强**学是教师和学生相互制约、相互影响、双向交流的活动。这无疑是符合现代教学改革发展趋势的。但有一些观点却认为,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就必须否定教师的主导作用。在这种观点的影响下,一些课堂教学中出现了放任自流的做法,让学生自己去学、去探索,教师对学生很少关心指导;并认为只有这样做才能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才能培养出具有很强自学能力和创造能力的人才,致使目前的教学出现了一些偏向。
新课程改革中,教师的主导地位不是要削弱,而是要加强。在新的形势下,我们要善于运用发展的目光重新认识教师的这种主导地位。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了解师生关系:师生在教育内容上是授受关系;师生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师生在道德上是相互促进的。
第一,师生在教育内容上是授受关系。在教育活动中,教师处于教育和教学的主导地位,从教育内容的角度说,教师是传授者,学生是接受者。这是因为教师在知识的储备、智力、社会经验等方面对于正在发展中的学生来说都有比较明显的优势,尤其是相对于年龄比较小,还不十分成熟的中小学生而言。在促使学生身心发展的过程中,教师在知与不知、能与不能、会与不会、幼稚与成熟等矛盾中,处于矛盾的主导方面。教师的主要任务就是发挥自身优势,帮助学生迅速掌握知识及发展智力。当然,也有的人不同意这种观点,认为有的同学在上述方面会超过老师,因此老师的授受就没有意义了。例如,有一种典型的观点认为,随着信息社会的到来,学生的知识储备不一定比教师少,甚至还会在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超过老师,因而怀疑教师存在的必要性。其实,这正说明了教师在这种授受关系中的主导地位和作用,“学生拥有的‘旧知’作为掌握新知识的前提条件,可以有种种情形。一种是他对掌握新知是适当的、充分的;另一种是,旧知缺乏掌握新知识所必需的要素,或是甚至包含了有碍掌握新知的要素。”教师的主导作用就在于知道怎样利用“适当的、充分的”旧知,为旧知和新知搭桥,并排除旧知中的干扰因素。另外,信息社会,学生面对浩如烟海、扑面而来的信息,往往无从下手、无从选择,教师的作用正在于充分发挥主导作用,解决人类知识总量的无限和学生学习时间的有限这对矛盾,让教学过程变得简约,促进学生尽快成长。所以,王策三先生在20世纪80年代就主张“在教学中教师领导或起主导作用具有客观必然性和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