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德育模式的发展,使得人们更加认识到道德教育的目的就是一步一步地促进人们的道德发展,使人们能做出越来越成熟的判断和推理,直至达到普遍原则这个道德发展的顶峰。因此,不能通过间接的说教进行道德教育,不能以教育者的权威向儿童、青少年灌输道德观念。因为就每个个体而言,道德认知都是发自内心的,而变化又是渐进的,因此,促进人们的道德发展要按照一定的阶段和顺序来进行。学校道德教育的进行必须随时了解儿童、青少年所达到的道德发展阶段,注重他们主观能动性的积极调动和发挥,促使学生逐步发展。尽管道德发展的各个阶段不容跨越,但人们总是喜欢超越自己的现有发展水平而达到较高阶段的道德判断,只要教育者向受教育者指明较高一个阶段的道德见解,并将其转化为受教育者的内心期盼,他们是能够而且喜欢向更高水平的发展努力的。道德认知的变化乃是人们自己经验的重新改组,乃是人们遭遇到某种道德上的冲突而引起的。教育者的主要任务就是帮助受教育者更加注意真正的道德冲突,考虑自己用来解决这种冲突的理由是否恰当,找出自己思想方法的前后矛盾和不恰当之处,发现解决矛盾的道德思维方法和途径,最终做出较为成熟的判断和推理。因此我们应该更加注重提高学生道德思维能力方面的培养,承认学生是道德发展中的主体,建立更加适合我国国情的道德教育模式。
2.形式多样化
过去的德育评价形式主要有两种:闭卷考试和教师凭印象打分。前者以实证主义、科学主义为方法论基础。实证主义认为,儿童的品德素质可以分为几个固定不变的部分,通过闭卷考试可以对其加以精确测量,测量结果能够准确地反映儿童的品德发展情况。事实上,这种貌似科学的量化评价方式存在着不合理之处。因为闭卷测验虽然可以测量出儿童的道德知识水平,但无法测量出儿童的道德情感、道德信念和道德行为。同样,教师凭印象打分也有很大的弊端。教师对儿童的印象通常有极强的主观性,在很大程度上由儿童的相貌、家庭背景、学业成绩或某些偶然性因素所决定,因此把个人印象作为品德评价的依据是不公正的,是违反教育规律且不利于儿童的品德发展的。要改变这种不科学的评价形式,就必须倡导德育评价形式的多样化,除闭卷考试和印象打分外,还可以采用其他评价形式,如开放式测试、成长档案袋法、活动性测试等。
3.主体多元化
传统的品德评价通常只有一个评价主体,那就是教师。开放性的德育评价认为评价的主体应该是多元的,不仅包括教师,还包括学生、家长;整个评价过程应对学生和家长开放。学生成为评价主体,即让学生对自己的道德水平进行自评以及同学之间进行互评。自评与互评有利于学生对自己的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信念和道德行为进行反思,使学生能够正视自身的优缺点,从而促进自身道德水平的提升;自评与互评还能增强学生的主体性,使学生主动、积极地参与评价过程,使评价的功能得到更好的发挥。另外,学生作为家庭中的一员,其日常生活中的一言一行家长都看在眼里,因此家长也应当成为评价的主体之一。只有学生、家长都成为评价主体,德育评价才可能变为一种理解、对话和协商,德育评价的根本目标也才可能实现。
4.侧重发展性功能
德育评价的主要目的不是形成一个终结性的评定结果,而是促进学生道德水平的发展。以往的德育评价通过闭卷考试或教师印象来鉴定儿童的品德,这种做法不科学、不公正,缺乏信度和效度。德育评价,其主要任务不是给学生一个终结性的评定,而是力图最大限度地促进学生的品德发展。它指向的是学生的长远发展,它对学生的未来是开放的。为了提高德育评价的这种发展性功能,首先,必须使评价的鉴定性与发展性相结合,把鉴定学生的品德等级放在次要地位,把促进学生品德发展放在首要地位。其次,评价中应适当使用表扬和批评。最后,评价应充分关注学生品德的纵向发展。横向比较往往会打击一部分发展滞后的学生的自信心,无法激励他们继续努力。将学生的道德发展进行纵向比较,有利于树立学生的自信,使他们的品德向良性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