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学生的均衡发展,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必须获得一定学分,通常情况下,学生三年内应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28个选修学分(必须至少包括6个选修课程Ⅱ的学分),总学分达144分才能毕业。这意味着选修课程与必修课程同等重要,要求学校在开设好所有必修模块的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制定开设选修课程的规划,逐步开设丰富多彩的、高质量的选修课程。
在普通高中阶段倡导学生选课,使学生建立适合自身发展需要的课程修习计划,这在我国教育史上尚属首次。根据这个方案,每个学生在入学的时候,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特点以及学校所提供的选课指导手册,选择要学习的课程,确定学习的基本进程,由此形成个人的修习计划。随着学习的深入,学生还可以调整学习计划,以使其尽可能适应自己的需要和特点。
由此,选修课逐渐在探索中获得发展并有了较大的突破。
(二)活动课程为单一的学科课程类型逐步注入活力
单一学科课程的结构体系最初是从苏联借鉴过来的,在我国第一代课程结构中表现最为明显。它以学科的逻辑体系为中心来编制课程,各学科的内容选自各门科学的基础知识,课程门类不断细化,课程结构即由各门相互独立的学科课程拼凑而成。在课程计划中虽然安排课外活动,但是并不计入总课时。
学科课程有利于人类文化科学遗产的传递和发展,便于教师教授和学生学习。但是它割裂了学科之间的联系,不利于学生从整体上认识世界和综合地运用知识;各学科经过多年发展,相对固化,几乎只能增加不能减少,致使课程门类越来越多,却很难容纳现代科学技术的新成果。单一的学科课程类型往往使课程内容、呈现方式和教学方法,以及学生的学习方式单调枯燥,其显而易见的弊端遭到越来越多的质疑。而这些缺点,又不是学科课程本身能克服的,这就需要其他类型的课程,并使之相互配合,达到整体优化,以发挥其育人的功能。
进入第二代课程改革阶段,在课程类型上,设置了活动课程作为学科课程的补充。活动课程开始有了一席之地,但是从活动课程的具体内容来看,与第一代的课外活动没有很大区别,它还不是我们理论上所探讨的活动课程;它在课程结构及课程实施中所起的作用也比较小,但是,至少它表明了一种观念上的变革,即课程设计理念的变革。
第三代课程结构中,活动课程以全新的面目即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出现,并且对于活动课程的内容、组织、实施等方面都做了充分的说明,即明确从小学至高中设置综合实践活动并作为必修课程。其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强调学生通过研究性学习,构建一种积极的、生动的、自主合作探索的学习方式。通过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培养学生关心社会问题并积极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逐步建立社会责任感。通过劳动与技术实践活动,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热爱劳动人民的思想感情;重视通用技能的学习,培养职业意识和创业与敬业精神;了解和掌握信息技术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学会在学科学习及其他方面的学习中使用和理解信息技术,提高学生利用信息的能力。通过综合实践活动,增进学校与社会生活的密切联系,丰富学生的学习经验,培养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发展学生综合运用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一种与各学科课程领域有本质区别的新的课程领域,是我国义务教育课程体系的结构性突破。活动课在历经20多年的理论与实践探索后,在学校教育中终于有了较为正确的定位,它的重要性逐渐显露,因此,在课程结构中的地位也越来越明确。
(三)完全国家课程的结构体系逐渐打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