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在城镇对乡村的这种统治关系中,中农虽然拥有某种程度的政治、经济权利,但是,他又经常受到下降趋势的威胁,在乡村并没有绝对的统治权。在这种情况下,占农村人口绝大多数的雇农更加贫困化。与此相联系的是弃农现象的出现。农民开始从农村的结合体中分离出来。这样,构成村落的成员又从村落结合体中分离出来,这就导致了村落集团性的日益衰弱[47]。可以说陶行知所描述的那种自存自灭=亡国的社会结构,在他居住过的包括南京、上海在内的华中江南三角地带农村的衰败趋势中得到了真实的反映。
而且,在城镇对乡村的这种统治关系中,乡村的普遍和村落集团性的脆弱化,还意味着下面两个问题:第一,在村落内部,还不能确立阶级身份及其相互关系。如自耕农与佃农之间的关系只不过是一种简单的契约关系,还没有形成要确立这种身份关系的意识。中农作为农村实际的统治阶层,“也并不是与贫农对立的中间阶层”,这是因为“他们也面临着沦为贫农阶层的威胁,所以,这两者之间没有任何身份差别意识”[48]。第二,随着村落集团性的脆弱和集团范围的扩大,被生活下降趋势所威胁的农民出现了互相联合的可能性。第三,乡村社会出现的普遍的生活下降趋势,导致了村落成员中大部分人某种程度的分离,许多人从农村的结合体中脱离出来,这种脱离是双重统治结构中最底层的那部分人的脱离,他们的生活状况在经常不断地下落,因此,他们必然要求创建一个平等的、广大的“大众”世界。
中国统治集团中的外部势力是通过内部势力来维持统治的。但是,在这个社会结构中,仍然存在着要求摆脱其统治的“大众”世界。这个“大众”世界与“少数人”“土豪劣绅”“伪农民”形成对立,与帝国主义势力形成了对立。当时,帝国主义侵略势力不仅通过内部结构对中国进行侵略,而且,在满洲事变和上海事变后,对中国直接采用暴力政策,这样,“大众”世界与帝国主义形成了尖锐的对立。根据这一情况,陶行知提出了与帝国主义、“少数人”相对立的“大众”的价值概念,提出了以“共保”为核心的“共有、共治、共享、共保”的观点[49]。“中华民族”和中国教育的三条出路以“共保”为中心得到继承,其目的就是要培养和教育人民“大众”依靠自己的力量去开创中华民族的出路。
这时,在“生活教育”中所要追求的目标是,以“大众”世界为基础,将人民“大众”组织起来,使他们自觉地意识到“生活”的下降趋势给他们带来的威胁,将这个“大众”世界组织建设成一种自治的“集团”形式。在这一过程中,要强调“大众”的“动”,使“大众”本身内在的这种“动”能够充分地体现出来。这个广阔的“大众”世界虽然是以中国的社会结构和社会经济为基础,但它是从那种结构中分离演变出来的,它与当时的各种统治机构没有任何联系,在某种意义上说,它是作为一个自律的世界而存在的。由于这个世界与“大众”中的每个人自觉地发生联系,这就从社会的最底层动摇了现存的统治结构。在这个社会的最底层,“生活教育”的作用就是要扼制人民“大众”生活水平的下降趋势,提高人民“大众”的觉悟。因此可以说,“生活教育是下层建筑”[50]。而担负“生活教育课题的基础”“集团”就是陶行知设想的“工学团”。
二、“生命”的理论
(一)“工场、学校、社会”和“工学团六大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