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陶行知提出了两个相对立的概念,即受封建制度束缚,遭受帝国主义压迫的“静止”的农业社会中国;肃清封建残余,打破帝国主义侵略,打倒“少数人”,要求实现工业化的“变动”的农业社会——“中华民族”。他在前者中发现了后者的“动”。这就反映出了陶行知在晓庄师范实践中所注意到的人类内在的、必然的、有目的性的发展观。同时,也说明了在“生活”的发展过程中,最重要的、对环境产出作用和影响的是“行”,与这个“行”相对应的概念可以用“动”来表示。这种“动”,就是“中华民族”内在的、主要的、奋发向上的概念,它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价值。
(二)亡国的社会结构
当时的中国,虽然已经开始出现陶行知所说的那种体现“动”的“变动”的农业社会成分,但是,“大众”自身所表现出的这种内在的“动”几乎都是软弱无力的,它被旧的价值观、旧的伦理道德观所束缚,因此,当时的中国仍然是一种自消自灭的“静止”的农业社会。陶行知从当时农村的土地所有制及其形态、人口问题以及束缚农民的旧的价值观入手,对当时的农村状况进行了剖析。在这里,我们较长地引用他的观点来说明这一问题。
“三十亩[16]地的自耕农要从六口变为五口才有衣服御寒,要从五口变为四口——一夫一妻两个孩子——才能享受初等教育。换句话说,每人五亩地才够吃饭,才免不冻,每人七亩半地才能够上学求知识。”[17]
“这享有三十亩地自耕农的命运是跟着他的孩子跑。如果他只生两个孩子,他是小康,孩子们也能受初等教育;如果生了三个孩子,大家一起都变了文盲,不知道科学是什么,连小学也不能进;如果生了四个孩子,大家只好穿旧衣,冬天难免受冻,下雨屋檐正好洗雨浴,害病不能看医生;如果再生一个,一起五个孩子,大家一起进饿牢。到了进饿牢,他还说是听天由命。什么听天由命?他只是受他的**的指挥罢了。如果是天命,天命只在自己的手里!”[18]
由于生育过多和土地的分割相联系,自耕农变成了半自耕农。“半自耕农的负担比自耕农自然是重一些,他的一部分田地要缴田租。在中国,田租是很重的。”如果孩子多,“必定有冻饿之患。既冻又饿,便不得不挖却心头肉,去医眼前疮。”“田,始则以九折三分高利抵押,终于无力赎出,不得不变卖与人,这半自耕农不久便再变而为佃农了。”[19]
“佃农”“借债扶养,还不起便失去耕种工具,随时可以变成长工、短工、散工,统称为佣工。”[20]
“这样,由自耕农变成半自耕农,半自耕农变成佃农,佃农变为佣工的趋势是着着进行,一步也不肯退让。”[21]
“这是自然的趋势。不必外来的力量,中国农村便是这样的崩溃。倘若加以水旱、螟蝗、疾病、刀兵、盗匪、土豪劣绅、帝国资本主义之压迫,那这种崩溃便如江河日下,格外进行得快。”[22]
以上是陶行知对农民“生活”下降趋势的真实写照。
在中国,封建专制王朝的基本统治观念就是始于汉朝,又被历代统治王朝沿袭下来的一君万民的专制观念。这一观念基本体现了至高无上的、有绝对权威的皇帝和无任何价值的人民大众的对比。支撑这种统治局面的是被称为“礼教”的所谓儒家思想,是“天理”和“人欲”对比中“天理”的绝对化,是否认“人欲”,要求“人欲”对“天理”的绝对服从。陶行知当时所说的“阿斗”[23]就是指没有绝对价值的人民大众。他认为应该承认“阿斗”存在的价值,承认“人欲”应有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