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行知从“个人”的角度来分析“工学团”,把“工学团”作为一个整体,作为一个能够全面地安排、组织“生活”的团体,对“工学团”作了如下定义:“工学团的定义是做工、科学、团结三种生活打成一片。”[80]“工学团”是“劳动的生活”“科学的生活”“团结的生活”三者合一的团体。在这里我们首先要注意的是,“劳动”“科学”“团结”并不是相互鼓励的生活,并不是“教学做合一”中的某种成分,这三者是一个整体,无论抓住哪一个方面,并把它作为重点,都能反映生活的实际内容。这三者互为作用,共同促进“教学做合一”的全面展开。在这种相互影响的过程中,“生活”从总体上得到了全面的发展。
应该注意的第二个问题是,“工学团”是一个以自身生活为主题的集团,它是“劳动、科学、团结”“生活”的集中体现,“工学团”是为了促进集团生活的全面发展而形成的集团组织。
这时,陶行知对“工学团”的人是已经从“个人”的角度转向了“集团”的角度,他认为“工学团”不仅是一个保障“个人”“生活”的场所和集团,而且还是一个以自身求发展的有机体。他指出:“团不是一个机关,而是力之凝结,力之集中,力之组织,力之共同发挥。”[81]这里所说的“力”就是指“生活力”,它是一种体现“动”的价值,体现“教学做合一”全面展开的生活概念。
“工学团”这种体现“力”的“生活”,以“凝结、集中”“组织”为原则,形成了一种有凝结力的“集团”,在这个基础上,“工学团”全面地展开“生活”,充分地体现集团的力量,以达到变革社会各种关系的目的。在这一过程中,“工学团”自身的力量也得到了应有的发挥和发展。而且,在这里我们应该注意到的是,“工学团”内部包含着两个方面的生活内容,根据这一特点来组织生活,其目的不仅是在内部求得“集团”的发展,而且它还象征着“力的共同发挥”。将这样一个集体置于社会的各种关系之中,必然会与周围的社会环境形成对立。这就是说,“工学团”内部存在着“静止”农业社会的因素和“变动”农业社会的因素,这两个方面互相矛盾对立,形成了“工学团”矛盾着的两个方面的内容,在这个矛盾关系中,“工学团”既是保障“大众”“生活”的“集团”,同时“集团”自身为了能够更好地组织生活,不得不与外界环境产生一种矛盾关系。为了使自己成为以“力”为内涵的、全面开拓生活、组织生活的“集团”,“工学团”主动地去改变社会环境,认清自己与环境的关系,在认识环境、改造环境的过程中,使“集团”得到不断的发展,以推进“做”=“行知行”的“集团”生活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在这个意义上说,“工学团”不是一个机关,假使它只是一个机关,那便成为又“工”又“学”的“半工半读的改良主义学校”,就不可能促进“教学做合一”的全面发展。“工学团”实际上就是一个不断地求得自身发展[82],使“大众”“生活”能够得到发展得到提高的“集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