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是对既存生产关系的认识和在这关系中一种争取自立的志向。置“生产工具”于主体和环境之间的陶,由于“生活”概念中的双重内容的缘故,不得不把“生活”中的社会关系放在“生活”的平面上来认识,而且从这一关系认识人民大众,认识生活。在排斥前面谈到的知识的所有关系的同时,把这一关系作为基础,把人民大众放置在被剥削的位置上。
陶举种棉花为例,“农民辛辛苦苦,把棉花收获下来之后,他对于棉花就不能自主了。”[50]这就概略地描绘出整个社会流通中的榨取过程。也就是说,农民在出售与运输棉花时,被纺织厂不断地压低价格,从而不得以才出手,同时还要付出大量的运输手续费,这样被强迫出手的棉花先到纺纱厂,经织布厂加工后来到市场,就出现了“棉花出售时是何等的便宜,穿布时却是大大的昂贵起来了”[51] 的情况,虽然这里所叙述的剥削过程缺乏抽象性,没能完全把握住这一过程的本质。可是,从农民“生活”的平面来看,整个围绕着农民生活的生产、流通关系被活生生地体现出来。
但是,在这个剥削的结构里,又如何才能让农民出头翻身呢?陶想到农民自己集资凑钱,办“农民纺纱厂”“农民织布厂”,“把农民自己所产的棉花,送到农民自办的工厂里去”。当然,这样的构思也并没有仔细地分析当时的中国经济,还只是一个不可能实现的理想。另外,它也没有涉及直接关连到维持各行各业的农民的土地所有制的关系问题。因此,陶心目中所关心的,只是那些自耕农,还没有涉及自耕农之下所有广大佃农的世界。而且,在认识上,他尚有未意识到自耕农的“生活”还在下降等不足。
但是,尽管如此,这一构思已经注意到农民与资本家的关系。他打算使棉花的加工手段为农民所共同拥有。也就是说,把生产手段置于一定的地位。换言之,“社会”为农民所共有,亦把一特定“社会”建成一个经济圈。这一构思,不仅代表了农民向往所有权的愿望,而且是以工农业相联合的宏大远景为基础的。陶说:“我们要想中国活起来,就得要在农业上安根,在工商业上出头。”“如果要引导农民办工业,就必须对农民实行民权,运用国家权利教育他们自己出来干是很必要的。”“至于如何训练农民执民权,如何教他们运用选举权、罢官权、创制权、复决权,也要靠乡村教师为之教导。”这样一来,以“社会”“生活”为中心的“乡村师范”这一“集团”就成为中心了。而且,农民的“社会”要依靠在“乡村师范”受过教育的“乡村教师”来指导,让农民自身去认识自己的“生活”,立志于社会诸关系自身的变革,有计划地设立一个政治经济圈。也就是说,构想出一个自立于社会复杂关系之中的,具有完整体系的共同体的“集团”与“社会”。把“集团”置于“生活”这一空间概念之中,再向全国乃至世界扩大,设想让农民真正的“出头”。
(三)“平等与自由”
如同以上所述,构思出“集团”的陶,又提出“平等与自由”作为这个“集团”中各个成员所必需的东西。他说:“世界上有真平等、假平等、不平等。什么是不平等?我的脚站在你的头上,你的脚又站在他的头上,这就叫作不平等。现在要打倒这种不平等,那是应当的。打倒不平等的人,往往要把大家的头一齐压得一样平,变成平头的平等,殊不知头上虽平,立足点却是不能平了……这种叫作假平等。真平等是要大家的立足点平等。”[52]构成政治、经济圈之共同体的“集团”,它的基本形式就是“平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