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所谓的“活”即“生活力”,他说:“这个学校对于学生所要培植的也是生活力。”“学校必须给学生一种生活力,使他们可以单独或共同去征服自然、改造社会。”[27]所谓的“生活力”,既以维系农民生命及日常生活为基础,同时也是能负担起改造“社会”的唯一力量[28]。故而,它是在“乡村师范”中实施。“其主旨在于造就有农夫的身手,科学的头脑,改造社会的精神的教师。”[29]“活的方法就是教学做合一。”[30]
这样一来,以农村“生活”为中心而组成的“乡村师范”有了“生活力”。这就是说“运用困难,以发展思想和奋斗精神。”[31]以此来培养“乡村教师”,并依靠这些教师造就出有“生活力”的农民,以改造社会。
这儿又提出了把“环境的阻力化为动力”的[32]人类辩证法的发展观。可是,这时正如上述的那样,改造“社会”亦受到“日常性”的限制。因此上述的发展,也还停留在依靠“主观”改变的“经验”范围之内。而“科学的头脑”也局限在这些范围之中,那被意识到的客观性只是在向它们之间的主观性方面转化,在农民的“生活”中去认识社会的诸关系。而并非改造诸关系的本身,充其量只是停留在改善“日常”“生活”中的不合理之处。“科学的头脑”确实在某一方面,具有废除农民的迷信、旧价值观和旧伦理观的有效性。可是,这些现象并非是在历史的社会诸关系中去捕捉。它只能把握住极明显的现象,这个科学性,使农民认识自己的“生活”,并让他们自己意识化,但很难使变革的主体同自我形成结合在一起,也就是说并非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生活”的贫困状况。在生活中,把内在诸社会关系转换成机能概念,进行主体自我的“经验”改造,这种社会诸关系,换言之,这些“社会”内在的矛盾,还是没有得到完全解决。
当然,可以认为,完全遵守农村的“生活”,从被否定“实际生活”之中,找出肯定的“活”,并把含有双重内容的“生活”作为中心,贯穿于“乡村师范”的内容之中,包含着把现实社会的各种关系放在“生活”上的意义。
三、“生产力和武力合一”
(一)“自立、自治、自卫”
陶认为加深对农村“生活”的认识,自己也应投入其中。他重视培养“生活力”,并强调以下两点必要性:一是农民要“自立、自治、自卫”。二是“职业教育”。
陶说:“活的乡村教育,他要教农民自立、自治、自卫,他要叫乡村变为西天乐园,村民都变为快乐的活神仙。”[33] 他在业已进行的“平民教育”的过程中,放眼农村,在农民持有旧价值观,旧伦理观和军阀统治下的农村中去领会“生活”,他说:“现在农民最需要的是自立、自卫、自存。”[34]他以这种认识为基础,同国内的军阀作斗争,批判了莱布尼兹的“世界秩序的和谐”观点,把军阀同人民的关系作为实际概念来领会,并寻求这种关系的自身变革。同时,陶进一步发展这一观点,把“自存”当作“自治”,更明确了农民“生活力”的实质。这里反映出,他注意“生活”中的“活”,是对农民自我形成的一种信任。并且,以形成“共和国民”为目标,将“自立、自治、自卫”确立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