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5年1月陶的父亲去世,尽管陶的经济状况恶化了,那年秋天之所以能转到哥伦比亚大学师范学院,主要是由于他被录取为由义和团事件赔偿金支持的留学生派遣制度的“半费生”,保证了最低限度的留学经费。众所周知,美国把1910年以来义和团赔偿金的一部分偿还中国,清政府以此为基金,开始实行官费留学生派遣制度。这个制度规定,除了在留学预备校——清华学校毕业的享受向美国各地大学派遣全部经费无偿的“全费生”之外,还规定在经费有剩余的时候,可以对已在美国留学的自费生也支持部分奖学金,享受“半费生”待遇。对在大学学习二年以上课程,成绩优秀而生活困难的学生供给奖学金,金额每年50~100美元,这由驻美公使和驻美学生监督选定。陶所写的“中国政府授予半费奖学金”就是指的这件事。
在师范学院学习期间,陶在何处居住,以前是不明白的。根据这封书信知道陶转到师范学院后半年,当时是1916年2月,在哥伦比亚大学巴德拉图书馆旁边的哈特利会馆(HartleyHall)的10层10号宿舍居住。
在大都市纽约的生活比陶所想象的还要苦,陶认为这样下去继续求学是不可能的。他与指导教师孟禄教授商谈,由于教授的推荐而能够取得利文斯顿奖学金。这个奖学金被认为是为在师范学院学习的外国留学生特别设置的。
根据这封信我们明白了,陶在师范学院学习过程中受到了孟禄教授、克伯屈教授、斯垂伊尔教授、康德尔博士等许多教授的指导。特别是弄明白了他在斯垂伊尔教授的指导下研究美国公共教育行政的问题,并要把普及国民教育的思想应用到中国教育的发展中。
另外,在师范学院学习期间,使陶得到公私两个方面最好照顾的是孟禄教授。他当时担任教育系主任(Director,SchoolofEducation)的要职,1913年开始访问中国以来,对中国的教育表现出强烈的关心。以后受教育界人士的邀请,经常不断地访问中国,接受关于教育改革的咨询,还精力充沛地利用美国对义和团事件的赔偿金促进美国对中国的文化事业,等等,加深了与中国的关系。他热心于对中国留学生的指导。据说,他对陶的学识和人品给予了高度的评价。根据朱(Chu)的论文,在师范学院教务部的文件中,关于陶的博士学位的审查,孟禄教授给学位审查委员会委员长、政治哲学院和纯科学学院院长伍德布里奇博士()的推荐信(1917年7月26日)还保留着。译文如下:
“在推荐授予博士学位之前,我建议为陶文濬先生指定考试日期。这是一个特殊情况。陶先生已满足在籍期间的必须事项,论文题目也得到认可,现在正在致力于论文的完成。但是,这篇论文只有当他回国以后,进行有关资料的收集和选择方能完成。然而,他觉得他不可能从中国再回来了。他今后要从事与政府有关的教育事业。因此,我建议特别委员会马上举行考试,论文一经完成,即可委托特别委员会评审。建议考试日期最好定为8月2日。”
根据这封信,孟禄教授认为陶已完全具备了取得博士学位的前提条件,连论文的题目也决定了,就那样不取得学位回国甚感惋惜。所以他建议伍德布里奇学位审查委员长把陶作为特例,把本来应该在论文提交后再进行的考试提前举行。归国后完成论文,只要一提交论文,就可授予陶博士学位。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孟禄教授对陶的高度评价。陶归国后两者之间的信赖关系好像一直保持着,这清楚地表现在中华教育改进社和中华教育文化董事会两者之间的合作中。
结束语
上文主要引用了哥伦比亚大学师范学院教务部和米尔巴科图书馆特别资料室所藏的资料和文件,由此可以了解以前未必清楚的中国近代有代表性的教育家陶行知的美国留学时代的学习、生活状况的一部分。这篇文章,如能对今后陶行知研究的进展多少起点作用的话,我将感到莫大的荣幸。
(冬景 晓玲 译)
[1] 原载《教育中的民族问题——日本与中国》,明石书店,1988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