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哪一种学术共同体,在法国社会学家布尔迪厄看来都是一个场域。他说:“所谓科学团体——其实它并非一个真正的团体,而是一个充斥着竞争的场域。”[4]“从分析的意义上来说,场域可以定义为位置之间的客观关系的网络或构型。就这些位置的存在及其强加于它们的占据者(无论是行动者还是机构)的种种限制而言,这些位置在客观上是由它们在不同类型的权力(或资本)的分配结构中实际或潜在的处境以及它们与其他位置的客观关系(支配、服从等)决定的,而拥有权力或资本,则意味着可以获得场域中利害攸关的特定的利润。”[5]同时,“作为一个包含着潜在的和活跃的力量的空间,场域也是一个充满了旨在维护或者改变场域中的力量格局的斗争的场所。进而言之,作为力量位置之间客观关系的结构,场域为这些位置的占据者个别地或集体地寻求保证或改善他们的位置以及将最有利于他们的产品的等级化原则强加于场域之上的策略,提供支撑和指导。行动者的策略取决于他们在场域中的位置,即在特定资本分配中的位置,也取决于他们对场域所持的认知,而这种认知又取决于他们对场域所采取的观点。即他们从场域中的一点对场域所做的观察。”[6]布尔迪厄的场域理论有助于我们深化对学术共同体内部差异性的认识,他非常强调社会生活的冲突性,场域就是一个争夺资源的场所,其内部是分层的,依据每个个人或团体的资本的类型和总量不同,存在着支配与服从的关系。那么,韦伯把学术共同体看成理想主义者为实现某个神圣目标的组织的观点显然就失之肤浅了。布尔迪厄在分析文化生产者时引入了利益观,用以对抗知识界的流行看法,质疑“自由漂移的知识分子”(freischwenendeintelligenz)这一意识形态。在他看来,知识分子如果失去了对知识本身的警惕和反思,就和普通人一样,都是基于自己的特定条件的限制,在场域中用自己的资本谋取利益。[7]
布尔迪厄认为,分析场域至少有三个步骤是不可缺少的。首先,必须分析一个场域相对于权力场域的位置。尽管每个场域都具有一定的自主性,遵循自己的规范和游戏规则,但是,相对于权力场域这个元场域而言,存在着被制约的关系。其次,要勾画出场域中各个位置之间的客观结构,因为场域中不同位置的占据者,为了控制场域中特有的正当形式的权威,相互竞争和较量。由此而发生的关系,制约着不同位置的行动者的策略选择。最后,必须分析行动者的惯习。[8]
惯习是布尔迪厄场域理论的一个重要概念,也是分析学术共同体非常有用的概念。惯习是一种结构行塑机制(structuringmechanism),其运作来自行动者自身内部,尽管惯习既不完全是个人性的,其本身也不是行为的全部决定因素。用布尔迪厄的话来说,惯习就是“生存策略的原则,这种原则能使行动者应付各种未被预见、变动不居的情境……(就是)各种既久存而又变更的性情倾向的一套系统,它通过将过去的各种经验结合在一起的方式,每时每刻都作为知觉、评判和行动的母体发挥其作用,从而有可能完成无限复杂多样的任务”。[9] 他还指出:“惯习这个概念,最主要的是确定了一种立场(或者,如果你愿意,也可以说是确定了一种科学习惯),即一种明确地建构和理解具有特定的‘逻辑’的实践活动的方法。”[10]如果就学术共同体这个场域而言,布尔迪厄所讲的惯习其实就是在常规情况下的共同信仰、信念,这种信仰的内容是社会的,但是存在于个体之中,是不言自明的行动习惯。布尔迪厄的惯习概念有助于理解学术共同体中个体的斗争策略(或者说互动策略)的复杂的生成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