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生活体验研究(或现象学教育学)是一种“回到事情本身”的态度,关注真实发生的教育生活,在亲临现场的体验中感悟教育的真谛。教育的真理不是推理的结果,而是存在的敞开与“无蔽”。不是用教育的理论束缚自己的行动,而是在体验中生成自己的教育故事和教育叙事,然后,我的真实的教育故事才能生成我的有效的教育理论。只有在体验中、实践中生成的教育理论才可能出现所谓理论自觉。现象学教育学无疑要从我自己出发,“认识你自己”,从我的体验开始去探究教育真理,去揭示人与人之间的教育关系的丰富性和复杂性。我的体验是我对我的世界的体验,这种体验只有在主体间性的交互渗透中“自识”“他识”与“共识”交互生成[4],才能使我们的教育更贴近生命本真。
现象学教育学的伦理学维度。教育首先是一种生活,一种共同体或联合体的生活,其中,知识的传授仅仅是教育生活的一部分,我们必须要看到教育生活的人文性和丰富性。而教育生活首先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关系,情谊和爱使我们联合在一起。教育的关系则要融入教育的因素,教育在人与人的关系中发生。教育生活同样是追求美好的生活。那么,现象学教育学研究就不仅仅是我个人的教育生活,而有着更多他者的生活体验参与其中,形成一个完整的、“在世界之中存在”的我。人与人之间只有在体验的基础上才可能达成真正的理解与表达,离开这个意义之源,我们也就远离了人本真的生活。范梅南的现象学教育学的研究就充分利用了现象学家舍勒和勒维纳斯的伦理学思考,特别是勒维纳斯的他者哲学。教育永远包含着伦理追求,有着向善的价值趋向,范梅南将现象学哲学的伦理思考运用于教育学,丰富了教育的内涵。
以现象学为理论自觉。现象学教育学研究是以现象学为理论自觉,对教育生活中的种种现象不是做抽象与概括,也不是简单的观察与测量,而是研究者亲自参与其中的“亲在”体验,当下即是深度描述。通过对当下体验的反思与研究,形成新的解释与表达,从而使我们的经验丰厚起来,有助于深度体验和揭示经验的更深层意义。现象学教育学研究是“实事本身”的研究,亦即“意向体验”或“意识体验”的研究,它关注的是“意义”和“起源”。
我们“做”现象学,同样“做”研究,在“实践”中体验,在体验之后研究。任何缺乏体验和体验欲求的研究都必将远离教育本身。
对核心概念“体验”的理解。体验是现象学教育学的一个核心词,为了更好地理解现象学教育学,我们有必要对体验一词进行讨论。从我自己出发,从我的“个人知识”出发去描述我对“体验”的理解。我可以试图就体验给出一个命题式的定义,如体验就是对当下所经历的事情的感知和判断、期待与表达,这种在场的经历可以包含有认知和推理,甚至逻辑的演绎,比如苏格拉底和他的学生们的对话和讨论,其中充满了归纳式的推理,试图给出一个概念的定义,以便获得确定性知识。比如,我们在做自然科学研究,在做数学题和几何题时的体验就包含了大量的逻辑认知和逻辑推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