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梅南在其专著《教学机智——教育智慧的意蕴》中讨论教育智慧时,说到教育智慧的条件,除了爱、教育关系、希望,就是责任。没有了这些基本条件,教育智慧也就无从谈起。“thoughtfulness”在英语中有“关心、体贴别人、考虑周到”的意思。有责任心的人,才可能考虑周到、体贴别人。也就是说,“教育智慧”中隐含着“慎思”“责任”和“体贴”。范梅南也反复强调,价值论在教育研究中的重要地位。教师随时要有价值判断,什么是好的、合适的,什么是不好的、不合适的,什么是健康的,什么是不健康的。教育是有伦理规范的,有其自身的目的,教育总是向善的追求。勒维纳斯的他者哲学为范梅南的伦理学思考注入了活力。他者、差异、为他者的主体性、他者的无限、面孔的脆弱,勒维纳斯的这些核心概念都是用来论证伦理学是第一哲学。教育的最根本处也是性格教育或德行教化。责任(responsibility)和回应(response)在英语中是同词根的。我们总是要对思的事情或教育的事情做出“回应”(respondto)。责任就是做出回应、做出回答,聆听召唤与回应召唤。回应他者是人的使命。这里引出一个新的概念“他者教育学”。在我们的教育学思考中不是以“自我”为中心,以求所谓自我实现,而是以“他者”为中心,他者的实现成为我的伦理成就。从根本上说,是他者成就了自我。我不是一个孤立的原子,而是他者构筑的世界,他者构筑的意义世界。
勒维纳斯的他者是一种形而上学的伦理学,伦理学是第一哲学。他所倡导的是一种相异性、外在性,是一种绝对的他者的主体性。我就是为了他人的存在。面貌的出现又带来了伦理的意义,他人对我呈现为面貌,就意味着我马上对他负有责任,我与他人关系就是责任,呈现给我面貌的人就是向我说话的人,他就是我必须回答话语的人,我对他负有债责,这就是责任。因此,面貌不是一种隐喻,也不是一种修辞法,面貌是高度,至高无上的高度,一种道德存在的高度。勒维纳斯认为他所说的伦理学其实就是通过面貌相遇这种关系所产生的责任,我与他人的关系是一种超越的关系,既不是认识关系,也不是存在关系,是伦理关系。[13]
在勒维纳斯看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首先是伦理关系,主体与主体之间是为了他者的主体性。我的存在是为他人的。面孔具有伦理意义,当它向我呈现的时候,就是对我的一种召唤,一种言说,使我产生为他人负责的使命感。他人面孔的脆弱性天然具有一种召唤的力量,我不得不回应,做出反应,这就是责任,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他人的责任。这种伦理关系是超越的关系,一种精神的境界,它超越了海德格尔所讨论的存在的关系。范梅南所讨论的教育的基本条件之一——责任就深受勒维纳斯他者哲学的影响,将第一哲学中为他者的责任和超越的伦理关系作为教育关系中的基本条件,只有爱的责任感,他者的召唤和职业的使命感才能使教育关系得以形成。伦理性成为教育的首要条件。范梅南反复讨论和试图回归教育的本源——“替代父母关系”,就是要回到人与人这种原初的关系之中,人与人之间不是狼与狼之间的自然关系,而是以爱相连的伦理关系。教育同样要超越主体性的教育,回返主体间性的教育,回返为他者的伦理关怀,也就是由存在回返“善”。“善”是一切关系的源头。教师的“替代父母关系”就是要唤醒教师的伦理关怀,唤醒教育关系中的善念,使教师和孩子能够真正地相遇,能够回复这样一种本源的伦理关系,使教育关系成为真正的“诗意地栖居”,而不是冷漠的断裂,理性主体的自以为是。这种他者教育学是一种伦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