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带学校起源于1982年美国联邦教育部发起的“蓝带学校计划”。该计划主要有三个目的:一是甄选在一定时间内达到较高学业标准或取得显著学业进步、社会公认的优秀公立和私立中小学;二是引导所有学校建立以研究为基础的综合发展框架,其中包含提高办学水平的关键因素,从而使学校能够进行自我评价,规划发展的目标,明确发展的方向和步骤;三是促进优秀学校内部和学校之间更好地交流和互相学习优秀的办学实践经验。评选主要依据8个评价指标:对学生的关注和帮助;学校组织系统和文化;对标准和课程的挑战;教学互动;教师群体职业能力;领导能力和教育活力;学校、家庭和社区关系;学业成功的指标体系。[12]
2002年,小布什政府提出了新的“不让一个孩子掉队——蓝带学校计划”(NoChildLeftBehind—BlueRibbonSchoolProgram)。该计划对原有蓝带学校的评价标准进行了修订,要求公立学校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才能获得提名:一是学校里至少有40%的学生来自于处境不利的家庭背景,而且在参照州或参考国家标准化测试[13]进行的最高年级的阅读和数学测试中,学生成绩取得显著进步;二是不论家庭背景如何,学生在州进行的阅读和数学测试中居于前10%的位置,或者参考州标准进行的对特定年级的最高等级测试中其分数处于前10%的位置[14]。所谓“蓝带学校”就是指美国初等和中等教育阶段的公立和私立学校中,在缩小学生间学习成绩分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者在学生学业成绩方面获得异乎寻常的高水平的学校[15]。在此基础上,蓝带学校计划目前形成了更为完善的评选标准。就公立学校而言,包括“优秀表现示范学校”(ExemplaryHighPerformingSchools)和“进步示范学校”(ExemplaryAchievementGapClosingSchools)两种类型,每种类型都有各自的评价标准,都体现出2002年修订计划中所倡导的注重学生成绩、关注弱势群体的特点[16]。
(3)特许学校
特许学校(CharterSchool)主要指由公共经费支持,由教师团体、社区组织、学生家长、企业团体或个人开办并管理,在相当程度上独立于学区的领导和管理的学校[17]。根据特许学校法,特许学校与政府是一种契约关系,申请开办学校时都要与政府签订一份合同(一般为3~5年),提出明确的办学目标,内容主要包括学校的发展规划、教学方法、预定教育成果、评估手段、财政计划、学校管理、招生政策以及学校如何遵照有关规定等项目。[18]
特许学校是一种新型的公立学校,而非私立学校,它突出了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早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就提出了“特许建校”的理想与宗旨。1991年,明尼苏达州第一个通过了特许学校法,标志着美国的特许学校运动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1992年,第一所特许学校“城市中学”创办于明尼苏达州的圣保罗市,从而开启了特许学校的发展之路。[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