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快普通高中多样化办学的新形势下,系统深入地认识普通高中特色建设评估工作的意义和价值,既是坚定信心、进一步明晰普通高中特色建设评估工作原则的前提,也是深入思考、进一步达成普通高中特色建设评估工作实效的基础。具体来说,普通高中特色建设评估的主流价值,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教育行政部门落实“纲要”精神的重要举措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第五章第十三条“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中明确指出:“促进办学体制多样化,扩大优质资源。推进培养模式多样化,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探索发现和培养创新人才的途径。鼓励普通高中办出特色。”[1]
这标志着,明晰普通高中教育的战略地位,重塑普通高中教育的价值取向,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办学、特色化发展的变革诉求已从学术探讨转变为重要的政策指向。此后,各地相继研究出台了地方性的“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也都把推动普通高中办学特色的培育,增强普通高中的开放性和选择性,最终形成“高质量、多样化、有特色、可选择”的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格局,作为努力方向。
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表明,“鼓励普通高中办出特色”的方式和途径可以多种多样,如,开展赋权改革尝试,普通高中管理从分级指导走向分级指导和分类指导并重,以分级指导和特色的组合式分类指导,促进和适应普通高中多样化办学的发展;根据不同层级普通高中办学特色意愿差异,采取针对性的分级指导;积极为提升普通高中特色培育路径的开放性创设平台;着力探索多样化的普通高中办学评估体系;整体布局与规划,提升普通高中特色项目的影响力;建立完善国家、省(自治区)、市、区县多级的普通高中特色培育项目创建与资助体系;探索启动“高等学校与特色高中联合育人计划”[2];建设特色培育合作联合体,搭建资源共享与差异化发展机制[3];等等。但是,“正确导向的体制内评估”,仍然是普通高中最为迫切需要的政策举措和最为关注的激励推动因素。
各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部门以及培训研究专业机构,应高度关注评估的“规则先导、标准前置式鼓励”价值,把开展对所辖普通高中学校的特色建设评估列入规划计划和议事日程,而绝非可有可无的官样文章、可抓可放的应景之事。要从区域、领域角度分析现状,发掘经验,剖析问题,谋求深化,切实改善对普通高中学校“一刀切”的评估体系,正确对待普通高中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中形成的特色实验,为普通高中特色办学提供必要的环境[4],真真正正地构建起“教育行政部门推动、学校主动以及学校与社会特别是与大学的互动”[5]的普通高中特色建设运行机制,使普通高中特色发展步入健康和可持续的发展轨道。
(二)是普通高中学校自我改进、打造品牌的必由之路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做出了重大部署,其中围绕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总体要求,明确了教育改革的攻坚方向和重点举措,对于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重要的战略影响和指导意义。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就是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为主线,以“改进政府教育管理方式、激发释放学校办学活力、构建全民终身学习体系”为重点,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多样化、高质量教育的现实需求[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