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安德鲁·杰克逊(1767—1845)就任总统以后,美国日益增长的民主倾向,促成了1829—1870年的美国文艺复兴(亦称新英格兰文艺复兴)。美国是个多民族国家,其文学特点是:内容庞杂,豪放开朗,风格多样。一些文学思潮、流派在历史的进程中虽出现盛衰,但从未有一种文艺思潮或流派在同一时期压倒一切,独霸文坛,往往是多种流派同时并存,群芳争艳或相互渗透,形成多元的格局。现实主义是19世纪美国的重要文学流派之一。美国现实主义的前驱是废奴文学。所谓废奴文学,是指产生于19世纪30年代而盛行于50年代的以废除奴隶制度、揭露和控诉奴隶主罪行为目的的美国资产阶级进步文学。废奴文学以斯托夫人(1811—1896)及其长篇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1851)为代表。小说主人公黑奴汤姆从小就忠实侍奉主人,他被主人转卖了好几次,后来被一个种植园主买去,被迫从事非人的繁重劳动,最后悲惨地死去。作者通过汤姆和其他一些黑奴的命运,深刻揭露了蓄奴制的野蛮残忍、丧失人道。哈特(1836—1902)的乡土文学所表现出来的美国地方色彩,也较早显现出现实主义的特色。但美国现实主义的真正出现,是南北战争以后。当时的美国,工业迅速发展,大城市相继出现,变成一个重物质、重实际、充满竞争的都市化、工业化的现代社会。由于美国移民较多,思想自由开放,加之现实主义文学起步较晚,当它崛起兴旺之时,又受到欧洲多种文学思潮的影响,因此,使得其内部出现多种不同的支派,如微笑现实主义、心理现实主义、批判现实主义等,并且不少作家受到各种思潮的影响,表现出流派的模糊性。
美国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是豪威尔斯(1837—1920)。他认为,“美国小说的力量正在于它乐观主义的信念”,声称“我们的小说家越是描写生活中微笑的一面,就越能表现美国”。他率先反对浪漫主义,提出“朴素、自然、真实”地描写“日常的、平凡的事物”。他一生创作了近40部长篇小说,代表作是《塞拉斯·拉帕姆的发迹》(1885)。他的作品广泛涉及美国现实生活中的阶级矛盾、道德规范、社会前途以及妇女、种族等问题,注重技巧,讲究结尾,语言自然流畅,对话风趣俏皮。豪威尔斯以其理论和实践倡导现实主义,推动了美国现实主义文学运动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