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犹太教徒回答道:“杨诺,我相信你说得很对,不过千句并一句,我打定主意,如果你真要我听了你三番两次的劝告,改信你们的教,那我非要到罗马去走一遭不可;否则我是怎么也不会信奉天主教的。”
杨诺见他主意已定,无从劝说,只得讲道:“去吧,祝你一路平安!”可是心里却很不自在,以为他一旦看到罗马教皇宫廷里的种种情形,再也不肯信奉天主教了;但是也没有办法,只能听其自然而已。
亚伯拉罕准备好了一切,便骑马出发,一路不多耽搁。到罗马之后,自有那里的犹太朋友们很郑重地招待他。他在应酬之间绝不提起自己此来的用意;一边开始暗中留神察访那教皇、红衣主教、主教以及教廷里其他主教的生活作风。他原是个精明细心的人,凭着他亲眼所见,以及从别人那儿听来的种种情形,他就知道他们这一伙,从上到下,没有一个不是寡廉鲜耻,犯着“贪色”的罪恶,甚至违反人道,耽溺男风,连一点点顾忌、羞耻之心都不存了;因此竟至于妓女和娈童当道,有什么事要向廷上请求,反而要走他们的门路。不仅如此,他还看透他们无一例外,个个都是贪图口腹之欲的酒囊饭袋,那种狼吞虎咽,活像是头野兽。他们首先是色中饿鬼,其次就好算得肚子的奴隶了。
他再考察了些时候,又知道他们个个都是爱钱如命、贪得无厌,甚至人口(这是说,基督徒的血肉)也可以当牲口买卖,至于各种神圣的东西,不论是教堂里的职位,祭坛上的神器,都可以任意作价买卖。贸易之大、手下经纪人之多,决不是巴黎这许多绸商呢贾或是其他行业的商人所能望其项背的。他们借着“委任代理”的美名来盗卖圣职,拿“保养身体”做口实,好大吃大喝;仿佛天主也跟我们凡人一样,可以用动听的字眼蒙蔽过去的;因之他也就跟我们凡人一样,看不透他们的堕落的灵魂和卑劣的居心了!
凡此种种,以及其他许多不便明言的罪恶,叫那个严肃端正的犹太人大为愤慨。他认为已经把真情实况看个够了,于是就起程回家。
杨诺一听得他的朋友回来了,就赶去看他,心中却绝不指望亚伯拉罕会改信天主教[4]。二人见面自有说不出的高兴。杨诺当然并不多问什么,等过了两三天,他已休息过了,这才去问他对于罗马教皇,以及红衣主教和教廷上的其他僧侣的印象怎样。那犹太教徒立刻回答道:
“照我看,天主应该惩罚这班人,一个都不饶。要是我的观察还准确,那么那儿的修士没有一个谈得上什么圣洁、虔敬、德行,谈得上为人表率。那班人只知道**、贪欲、吃喝,可以说是无恶不作,坏到了不能再坏的地步。这些罪恶是那样配合他们的口味,我只觉得罗马不是一个‘神圣的京城’[5],而是一个容纳一切罪恶的大熔炉!照我看,你那位高高在上的‘牧羊者’[6],以至一切其他的‘牧羊者’,本该做天主教的支柱和基础,却正日日夜夜,用尽心血、千方百计,要叫天主教早些垮台,直到有一天从这世上消灭为止。
“可是不管他们怎样拼命想把天主教推翻,它可还是屹然不动,倒反而日益发扬光大;这使我认为一定有圣灵在给它做支柱、做基石;这么说,你们的宗教确是比其他的宗教更其正大神圣。所以虽然前一阵日子,任凭你怎样劝导我,我总是漠不动心,不愿意接受你们的信仰;现在——我向你坦白说了吧,再没有什么可以阻挡我做一个天主教徒了。我们一起到礼拜堂去吧,到了那里,就请你们按照你们圣教的仪式,给我行洗礼吧。”
杨诺万万想不到他反而会得出这么一个结论来,听了这番话,他的快乐简直谁也比不上。他立即陪着亚伯拉罕一起到了巴黎圣母院,请院里的神父给亚伯拉罕行洗礼。院里的神父听说那犹太人自愿入教受洗,就当即举行了仪式;由杨诺把他从洗礼盆边扶了起来,[7]给他取了“约翰”的教名。这以后,杨诺就延请了最著名的学士来给他讲解教义;他进步得非常快,终于成为一个高尚虔诚的善人。
【选自[意]薄伽丘:《十日谈》,方平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
[1] 指《圣经·旧约》首六章所载“摩西十诫”等法规。古时宗教司法合一,所以也泛指《圣经·旧约》。
[2] 红衣主教:天主教会的最高级主教,在教廷中地位仅次于教皇,由罗马教皇直接任命,赐红袍红帽,故名。总数约70人,教皇死后,由红衣主教中选出一人继任。
[3] 禧年(Jubilee),以色列人每五十年举行一次的节日,到那一天,失田产者恢复旧业,投靠人者重得自由。(见《旧约·利未记)第25章)罗马教皇卜尼法斯八世(即第一个故事中所说起的那个教皇)在1300年恢复此节日,凡来罗马朝拜者俱获赦罪。至1470年,罗马教会又规定每二十五年举行一次“禧年”。
[4] 从麦克威廉译本,与里格译本意思相同。潘译本作“他赶去看他,心中不希望别的,就只希望他改信天主教”。似与前文抵触。
[5] 罗马向来有“神圣的京城”的称号。
[6] 指教皇。底下一句的“牧羊者”指教士。
[7] 意即做他的教父。在基督教国家里,婴儿受洗礼时,要有教父教母在场;教父教母除了给婴儿取教名之外,还负责婴儿的宗教教育;这责任直到孩子在十四岁时行过“坚信礼”后,才宣告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