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摆书摊下来,哥哥给我1角钱做奖励,其余的他交给母亲补贴家用。我捏着母亲给我用来租书的1元钱押金和哥哥给我的1角钱租金到街道阅览室租小说书看,租金是2分钱看一天。看叙事的外国小说比吃糖有吸引力,我是从来不拿钱买糖吃的,养成习惯至今都不吃水果糖。
就是这些阅读成就了我大学政治系毕业在工厂做宣传干部后改行考上了中文系外国文学研究生,当然这是后话。当时我不用再以讲故事为回报找邻居姐妹借书看了,但是我看了书仍然给她们讲故事。我成了我们那幢俗称“红房子”(砖木清水结构三楼一底的红砖房)住着60户人家的工人住宅里的故事大王。我感谢50年前听我讲故事的小伙伴们,他们成全了我的叙事爱好。
那时重庆市渝中区的街道阅览室看连环画也是一分钱看一本,但有不要钱的小人书看,条件是看了后要讲给管理的大妈听。我就专门去看这种不要钱的小人书,看了讲就讲呗,只要有书看。我去看不要钱的小人书,去租要钱的小说书看。从五六十年代给邻居小孩讲故事,到70年代下乡知青招工返城进工厂给知青工友讲故事,讲故事锻炼了我的口才和表达欲。1972年当我作为创作独幕剧《麦收时节》的知青代表在重庆市文艺调演的千人大会上发言的时候,我很开心,一点不怯场。
当我自己有了孩子后,周末我带她到广州购书中心儿童部,让她坐在地上随意看不要钱的漫画书,回家的时候买两本带拼音的童话书。遵循黄遵宪的“我手写我口”,我也教她讲故事叙事。每天晚饭后散步,我要她把学校发生的事情讲给我听,回家后她把讲给我听的写下来,不会写的字用拼音。
孩子每天上学放学,从家里到学校,要她天天叙事,哪有那么多的事来叙。我就把她带出去旅行。从孩子7岁开始,每年暑假,我们母女俩做背包客,出门旅行。回来后她就写游记。如今我们走遍中国,跨出国门仍然做背包客一族,旅行叙事快乐无比。
母女背包客
女儿张蒙蒙从小学一年级学了拼音后开始写日记,以后写散文和游记。从小学三年级到高中一年级在广东花城出版社出版了8本书:《告诉你,我不笨》(1999)、《告诉你,我不是丑小鸭》(2000)、《童年,只有一次》(2001)、《快乐伴我成长》(2002)、《边玩边长大》(2003)、《我的天空有彩虹》(2004)、《青春美丽》(2005)、《十五岁的风筝》(2007),香港和平图书有限公司出版1本书《长不大的嘴巴和长得太大的嘴巴》(2003),共计210万字。写作锻炼了孩子的观察力,培养了她的善良、同情心、明辨是非的能力和理性精神。我为她的成长叙事感到欣慰和快乐,女儿是我人生叙事的最大杰作。
张蒙蒙出版的8本书封面
我希望学生也能快乐叙事。我对他们说,生活就是舞台,想一想你正在日常生活中叙事,你会昂首挺胸,脚下像踏着音乐的波浪,走路都有弹性了。活着要有凭据,作为中文系的学生,你要拿起笔来写作,证明你的能力。
电影的一个主要特点也是讲故事。在20世纪50年代生的一代人中,我对电影叙事的热爱是从小时候仰着脖子在重庆市劳动人民文化宫看露天电影开始的,那是我的“天堂电影院”。露天剧场中央立着两根柱子,一张白色的大银幕挂在中间。银幕正面常常站满了人,我踮起脚尖也看不全银幕,就在银幕的反面看。以至影片中的人全是左撇子,左手用筷子,左手打枪,左手敬礼。多看几次也感到习惯,练就了自己左手用筷子、左手切菜、左手用剪刀,成了左右开弓的“全撇子”。连打羽毛球也左右换手,球飞右边用右手打,球飞左边换左手接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