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是一个新教国家,它于1648年独立。新的社会中坚是大批的中产阶级,他们不支持大型的、倾向奢靡的艺术和建设事业,他们更喜欢小型的、写实的、简单的、直截了当的作品。他们不像意大利或法国人那样渴望建造巨大的教堂,他们更喜欢自己的生活,他们需要的是自己的肖像和自己的日常生活场景。所以,他们的画家就将市民、警察、医院医生、酒店的生活场景、家庭场景,精心地画在了画幅中。在他们的画卷中,充满着世俗生活的真情实意,充满着对生活的热爱,充满着净化了宗教的浓郁气氛之后那种世俗生活的恬静、凝重与和谐。
荷兰画派的画家们,仿佛第一次睁开了人类的眼睛,开始向我们的生活世界投出了第一瞥真实的目光,开始从全新的角度来观察,用一种充满活力的笔触来记录身边的世界。
荷兰的画家们没有意大利或法国画家们的荣幸,能受雇于教皇,或接受王公贵族及巨富们的订货,去做大幅的作品。他们只能接受普通市民们的“卑微”的愿望,去画普通人喜欢的东西:风景、肖像、风俗画、动物和静物,甚至他们所画的教堂画也不同于过去的那种。为了谋生,这些画家不得不专攻某一种类的画,专心而执著地研究它,如肖像画、动物画,甚至专画月光中的夜景、雪景等。有一些城镇也因为这种绘画的门类分工而出名,如哈勒姆以画风景画为主,代尔夫特以画风俗画为主。这使绘画开始了明确分工。
荷兰画派起先是一批从意大利归来的画家们逐渐形成的,他们把卡拉瓦乔的风格和信念带到了荷兰。荷兰画家们也并不在乎什么是美,什么是理想,对他们来说,重要的是真实。他们在明暗对比上使用通俗的、戏剧化的手法;画夜景则用人工光。在题材上,他们喜欢画音乐家、小提琴手、酒鬼、骑士等,用的是炽热狂放的笔触,构图不遵从于任何古典的规矩,而是倾向于以现实的眼光来构图。
荷兰画派的主要代表人物,风景画、静物画家有詹·高炎(1596—1656)、艾沙尼亚·威尔德(1591—1630)、贾可伯·罗依斯代尔(1628—1682);肖像画家唯法兰斯·哈尔斯(1580—1666);风俗画家则以詹·弗美尔·代尔夫特(1632—1675)、皮特·德·胡克(1629—1685)为代表,他们可以说是把荷兰风俗画的艺术推到了巅峰。荷兰画派中最全面的,成就也最高的要属伦勃朗·凡·莱因(1606—1669)。
图2-32 《笑骑士》
哈尔斯是荷兰画派中肖像画大师。他的画非常大胆,无拘无束,直截了当,而且在捕捉人物的瞬间表情方面,具有惊人的洞察力,这使他的肖像画洋溢着一种充沛的生命活力。他的《笑骑士》肖像画(1624年)是最为人所称道的(图2-32)。在这幅画中,人物的衣着华丽,笔触细腻精致,可谓一丝不苟。但给我们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面部微笑的生动表情,这微笑中仿佛隐藏着许多东西,他那向上撇的髭须,斜视着的眼神,微微上翘的下颌,都使他的微笑洋溢出一种“笑傲江湖”之感,仿佛不是一千年前的画像,倒像是一个栩栩如生的真实人物站在你的面前,在真切地乜斜着世间的一切。
图2-33 《有湍急河流的山林风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