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兰克林四十岁才开始电之研究。一七四六年司宾斯从苏格兰来到波士顿玩了一些电的把戏给他看,他觉得很有趣味,可惜司宾斯不是内行,玩得不大好。他回到费城之后,不久,伦敦皇家学会会员,科林孙送给他的图书馆公司一根玻璃管。他便拿了这根玻璃管复演司宾斯没有玩好的电的实验。过不多时,他便成了这些实验的老手。许多朋友拜他做师傅。他便设了一个玻璃管制造室,吹了一些玻璃管分送给朋友们,因此会玩这些电的把戏的人便一天多一天。内中有一位名叫金耐尔司勒(Cinnersley),赋闲在家,佛兰克林劝他到各处表演电的实验,收听讲费过活。演词是佛兰克林代写。每天演讲,听众都很踊跃。演词中有一篇题为《闪电与电气是同一的东西》(TheSamenessofLightningandElectricity),寄给伦敦朋友,皇家学会会员们笑笑把它放在一边。但科林孙毕竟将它付印,连出五版,不久便译成法文、意文、德文、拉丁文,风行一时,竟成为当时电学唯一之杰作。法国科学泰斗诺列(Nollet)反对佛兰克林之新学说,但达利巴(Dalibard)与德罗(Delor)则于一七五一年根据佛兰克林著作中所建议之实验在马里(Marly)地方将闪电引到地下来证明佛兰克林学说之正确。巴黎人士蜂拥来到马里参观这破天荒的实验,从此,佛兰克林便一跃而为当时电学之权威。
六
佛兰克林自己和他的幼子则在次年即一七五二年六月在费城(Philadelphia)放那千古不朽之风筝。这风筝是值得叙述的。一般人只知道佛兰克林放风筝是人类第一次从天空取电下地,其实这是第二次。那上天取电的急先锋是达利巴与德罗,佛兰克林却是他们的参谋长。放风筝是佛兰克林亲自向天空作战。佛兰克林的风筝本身是用木架与丝网做的:木架上插一尖锐的金属丝,双股绳之下端系一铜锁匙和一根丝带,风筝放入云中,手持丝带站在门槛中,以防丝带为雨所湿。不久,只见双股绳之松纱怒竖如野猪刺,手指可与相吸,指骨碰着锁匙即发火花。他又将闪电引下蓄在来顿瓶中,证明它的动作与摩擦电无异。照近代电学理论看来,佛兰克林手持丝带离铜锁匙太近是要被电打死的。做这实验,人要离得很远才行。十四个月之后,俄国圣彼得堡有位物理学家用一铁棍取天空之电。走近测电计一看便被一球蓝火打死。佛兰克林之所以没有死,怕是因为他放风筝的那一天,只有少量的闪电,真是侥幸!否则佛兰克林必以生命殉科学了。
佛兰克林是一位多才多艺的人,他从事科学之研究始终只有九年,而贡献于世界的有火炉、避雷针、以太光波学说、印磁铜板、印刷机、双视眼镜、自鸣钟,与他的电的理论。据他自己说他的实验得力于徒弟时代之工艺参观很多,这种为择业而举行之亲切之工艺参观却是他的父亲,一位蜡烛肥皂匠,在儿童教育上之一大发明。(完)
[1] 本篇原载1931年11月14—18日,12月8—9日《申报·自由谈》。
[2] 通译富兰克林。
[3] 通译色诺芬。
[4] 通译迪费。
[5] 通译莱顿瓶,最早形式的电容器。
[6] 通译穆申布鲁克。
[7] 通译沃森。
[8] 通译诺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