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之后,政府充分重视并鼓励音乐事业的发展,这为小提琴艺术的进一步繁荣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小提琴的演奏活动得到了广泛的开展,一些著名的小提琴演奏家,比如马思聪、司徒华南、林可汉林克昌两兄弟等人都在较大的城市举行了演奏会,让寻常百姓也能够更加贴近高雅艺术。而各大院校更是请来了国外专家来华讲学或是派留学生出国留学,培养出了大量的优秀人才。1956年,我国举行了第一届全国音乐周,这一盛大的音乐交流活动促使一些音乐家们开始思考我国的音乐发展问题。中央音乐学院和上海音乐学院更是先后提出了建立“中国小提琴学派”的口号。而当时,我国的小提琴在创作方面呈现出两种不同的特色,首先是以马思聪为首的作曲家,力求表现中国民族音乐的风格特点,代表作品有马耀先和李中汉的《新疆之春》;而另外一种则是强调对中国作品进行改编和移植,代表作品有司徒华城的《旱天雷》等。随着作曲家审美水平和创作水平的不断提高,一部具有鲜明民族特色并调和了两种创作风格的优秀作品也在这一时期诞生了,这就是小提琴协奏曲《梁山伯与祝英台》。
而在理论研究的领域,这一阶段也有了质的飞跃,一些理论研究开始具体并细致起来,除了对于演奏技术的研究,有关教学以及创作的文献也开始逐步丰厚起来。比如赵志华的《关于小提琴民族风格演奏手法的探究》、王柔的《演奏小提琴时的呼吸》等论文对小提琴演奏技术中的风格、呼吸等在演奏中更为深入的问题都展开了研究。
但这十几年小提琴艺术的发展道路也并非是一帆风顺的,1958年后,随着政治局面的变化,小提琴这一外来西方乐器的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阻挠。“**”十年对新中国而言是一场灾难,小提琴艺术的发展则更是被无情地打压。大量优秀的艺术家被批判,大量优秀的作品被禁锢,无数音乐家、教育家枉死,小提琴领域遭受到了巨大的损失。但尽管如此,一些音乐家并没有被现实所打倒,举步维艰的创作仍为这一时期贡献出了宝贵的音乐财富。
1976年,“**”结束之后,中国人民的思想的到了真正意义上的解放,小提琴艺术也迎来了发展的新局面。小提琴教育开始普及,儿童学习人数呈增加趋势,而各大音乐院校也将小提琴教育视为重要专业,对学生进行标准化的专业培养。小提琴演奏方面,演奏者们更多开始关注西方音乐,演奏技术方面也开始提升至国际水平,各种国际性、全国性的小提琴比赛层出不穷。在音乐创作上,关注时事、注重民族音乐融合的创作思路被更为自由、更关注自身情感的音乐追求所取代,音乐体裁更为丰富,演奏技巧也有所提高,作曲技术上也更为成熟。作曲家们大胆运用现代音乐语言和创作技法,追求形式更为新颖,对民族化风格有了更独到的见解。
总而言之,小提琴艺术在中国发展的道路尽管十分崎岖,但却依旧开出了瑰丽无比的艺术之花。
二、中国小提琴作品的初始之路
1.马思聪《摇篮曲》、《内蒙组曲》
1912年,马思聪出生于广东汕尾市,11岁时,他跟随大哥去法国学习小提琴。1931年,他回到祖国,任中国第一所现代“私立音乐学院”院长。回国后的几年,他创作了许多优秀的小提琴作品,如《降B大调钢琴四重奏》、《G大调小提琴钢琴奏鸣曲》、《摇篮曲》、《F小调小提琴钢琴奏鸣曲》等。他常根据中国的民歌和民谣创作作品,因此,作品中散发着浓烈的中国民族特色,他曾说过:“追求我们伟大民族最美的声音这个目标,一定要全力以赴。”马思聪的这种创作手法对于我国的小提琴创作意义深远。
作品《摇篮曲》是一首非常柔和、深情的作品,其中引用了马思聪家乡民歌《白字调》中的曲调。钢琴伴奏在明显的五声调式的框架之下轻柔地伴唱,小提琴悠远而绵长,透出了夜色静谧、朦胧的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