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夫卡出生并成长于奥匈帝国统治下的布拉格。这个位于欧洲十字路口上的波西尼亚首府,乃当时诸种形态的经济、政治、文化、宗教聚集地,不同的文化在此交融碰撞。这种多元文化背景,很大程度上注定了卡夫卡思想的复杂与矛盾。卡夫卡的家庭是一个典型的西方犹太人家庭,父母双方均是传统意义上的犹太教徒,家庭生活中保持着犹太教规定的各种戒律和习俗。作为家中的长子,他自幼充分领受了其商人父亲的专横暴虐。
卡夫卡天资聪慧,学业成绩优异。中学阶段开始大量涉猎文学作品,特别喜爱歌德、狄更斯、易卜生等人的作品。1901年,他进入布拉格大学德语分部学习,读了两星期化学后转到法律系。其实,读法律亦非其所愿,他的志趣在文学和哲学。大学阶段,除了大量涉猎文学作品,他还潜心研读斯宾诺莎、达尔文、尼采等人的著作,并经常参加学生组织“读书与演讲之家”的活动。
1906年,卡夫卡获得法学博士学位。1908年,他进入布拉格一家工伤保险公司任职。职员生活与他热衷的文学创作存在矛盾,他只能利用夜晚时间写作。作为内心极度敏感的完美主义者,卡夫卡很少满意自己所写的东西,因此其生前公开发表的作品甚少。作为一个极度孤独的男人,他向往婚姻而又惧怕结婚,因此他曾先后与两位女性订过三次婚,但均在“洞房花烛夜”前夕逃走。1917年,卡夫卡患上肺病,并开始咯血;1924,卡夫卡病逝。在生命的最后几年,虽然病痛一直如影随形般跟随着他,但卡夫卡从未放弃创作。
卡夫卡去世后,他的挚友马克斯·勃罗德未遵从其将手稿付之一炬的遗嘱,前后两次编辑出版了他所有的小说、日记和书信。卡夫卡小说的数量并不算多,一共是3部未完成的长篇小说《美国》《审判》和《城堡》以及78个短篇小说。《美国》(1927,亦译《失踪者》)通过少年主人公在美国的遭遇,揭示了光怪陆离的资本主义现实,写法上接近传统叙事,作家自称是“对狄更斯的直接模仿”。卡夫卡的短篇小说,无一不玲珑剔透,堪称名篇。
卡夫卡的小说有很强的自传色彩,但这种自传性不表现为外部经历的艺术编织,而是关于世界的内在体验、内心图景的强烈外化。他的小说旨在描述人类的生存境况,揭示世界的荒诞性。卡夫卡小说创作的基本思想内容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来把握。
(一)“原罪与恐惧”
父亲巨大威权的阴影,不仅使卡夫卡形成了怯弱、内向、敏感、缺乏自信的性格,并由此形成了其逃避现实、专注于内心生活的倾向,而且也在其创作中留下了深刻的印痕——“原罪与恐惧”始终是卡夫卡小说中的一个重要主题。卡夫卡为其所有作品中出现的所有的人物,设定了一个最基本的基调——无论行状如何乖戾,言行如何的不可思议或莫名其妙,他们都具有一个共同的“原罪”属性;或者说,他们都由于同一个深刻而遥远的“原罪”根源而处于“被放逐”的旅途中。与“罪”密不可分的“惩罚”直接衍生出“恐惧”。卡夫卡笔下始终背负着“原罪”的众多人物普遍怀有一种“原罪性恐惧意识”,在现实生活中“恐惧”地生存——犹如地洞里的鼹鼠,惶惶不可终日地期待最终审判的到来。他们都是弱小者,生活在梦魇世界中,其孤苦无依、凄惶惊恐及人性畸变都源自于强大威权的重压。
在1912—1914年,卡夫卡陆续创作了《判决》《司炉》《变形记》《在流刑营》等中短篇小说。后来,他一度曾想将前三篇以“儿子们”为题出版小说集,最终未果。这几篇小说的共同之处在于:儿子与父亲的紧张与对立,儿子们被父亲判决,儿子们最后在不同程度上担当了替罪羊的角色。在《判决》中,外在威权更是直接以父亲的形象出现——格奥尔格只因顶撞了父亲一句,便被判去投河淹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