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重要的自然主义作家有乔治·吉辛(1857—1903)和乔治·莫尔(1852—1933)。后者的《伊斯特·沃特斯》(1894)是英国较为典型的一部自然主义小说。但哈代19世纪中后期的小说创作,或许更能代表英国自然主义文学的最高成就。这位一再声称“艺术只关乎现象”的作家之最负盛名的小说《德伯家的苔丝》(1891),常常因其所关涉的“遗传”“灾变”“命运”等重要的自然主义叙事元素在西方评论家那里得到自然主义向度的阐说。与浪漫主义文学革命乃至政治上的资产阶级革命的情形有些相似,在素以理性著称的英国,自然主义文学运动并没有像在法国和德国那样以火爆的形式出现,而是体现为相对平和的样态。静水流深,可能正是因为这份平和,自然主义在英国的展开没有像在法、德那般轰轰烈烈,但同时也少了些他们那里的大起大落:在20世纪初叶毛姆(1874—1965)、贝内特(1867—1931)等人的小说创作中,人们依然可以看出英国自然主义文学的涓涓细流绵延不绝。尽管左拉的思想与创作被译介到英国,对英国自然主义文学的推进不无作用,但自然主义文学在英国不能完全说是外来的。从社会—政治方面来看,英、法两国在19世纪下半期是欧洲两个最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就文化情形而言,构成自然主义文学重要渊源的两样东西英国一样都不缺:进化论,法国有拉马克,英国有声威更著的达尔文;实证论,法国有孔德,英国有斯宾塞,后者在英语国家文化领域的影响力(如美国)要远胜过前者。
在19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的意大利,由路易吉·卡普安纳(1839—1915)、G.维尔加(1840—1922)等人所主导的“真实主义”文学运动,完全是法国自然主义的变种或翻版。另外,写出了《父亲》(1887)与《朱丽小姐》(1888)等自然主义剧作经典的瑞典大作家奥古斯特·斯特林堡(1849—1912)、创作出自然主义剧作范本《群鬼》(1881)的挪威大作家易卜生、在19世纪80年代初文风陡转公开宣称皈依自然主义的西班牙大作家B.加尔多斯(1843—1920)、因长篇小说《肉食者》(1886)而被称为“比利时的左拉”的C.勒蒙尼耶(1844—1913)……著名作家和经典文本的广泛存在,意味着自然主义至少在叙事领域实乃19世纪七八十年代欧洲文坛的主流。
19世纪末,以保罗·布尔热(1852—1935)的《当代心理学论文集》(1883—1885)和威廉·詹姆斯(1842—1910)的《心理学原理》(1890)为标志的现代心理学新成果,开始对文坛释放出强大的影响力;而同时,经由勃兰兑斯和斯特林堡等人的阐发正迅速风靡整个西方世界的尼采学说,对当时的文学创作也产生了巨大冲击。这种文化情景直接造成了以法国为中心的欧洲自然主义文学运动的衰微或蜕变。由此,世界范围内的自然主义文学运动在两个世纪之交进入了它的第二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