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是希腊城邦的根本,公民集体是希腊城邦之核心。城邦首先是一个公民共同体。按一般希腊人的观念,城邦就是人,完全不是城墙和船舰本身。[1]这里的人显然是指公民而言。城邦可以在本地,也可以集体迁徙到外地,甚至可以迁移到海上。特米斯托克里斯(Themistocles)有句名言,他说:“只要雅典人拥有200艘满载海军的船只,那就是有城邦。”[2]这句话表明:“城”与“邦”可以分离,“城”毁而“邦”却可以仍然存在,仍然发挥作用。只要公民集体在,只要维系公民集体的宗教和组织在,城邦就可以存在。城邦属于全体公民所有。公民是城邦的主体,他们属于城邦,城邦也属于他们。在希腊文里,“公民”(Polites)一词本身就源自城邦(Polis),意为“属于城邦的人”。亚里士多德说:“城邦的含义就是为了要维持自给生活且具有足够人数的一个公民集体。”“若干公民集合在一个政治团体之内,就成为一个城邦。”[3]在城邦内,公民之间是平等的,城邦的最高治权依托于“公民集体”。公民可以不同程度地参与讨论和决定城邦内政、外交、诉讼、立法和选举公职人员等事务,他们也可以担任公职,公民与政府之间保持着最大程度的统一性。当然,城邦公民也存在着程度不同的不平等现象,不过,这种不平等是建立在相对平等的原则基础上的。城邦政府的首要任务就是:缩小公民之间的不平等,维护相对稳定的公民团体;使每一公民依公民身份分享某种平等的权利,然后再按照每个公民不同的经济地位确定其相应的政治权利。依义务明地位,依财产定权利,这是希腊城邦一条重要的规则。公民集体与城邦之间的紧密结合导致了公民至上价值观的盛行,导致了人与国家的高度统一。正因为如此,所以希腊人常常用“雅典人(而非雅典)”、“科林斯人(而非科林斯)”、“斯巴达人(而非斯巴达)”来称呼他们的国家。由此可见,人在国家中的地位。
城邦追求的是公民间的整体主义。所谓整体主义,就是在对待个人与城邦之间的关系上,城邦第一位,个人第二位,个人只有融合于城邦,为城邦而献身,才真正实现了其价值。希腊人把城邦看作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公民集体是其中的组成部分。亚里士多德在这方面说得很清楚:“城邦(虽在发生程序上后于个人和家庭),在本性上则先于个人和家庭。就本性来说,全体必然先于部分;以身体为例,如全身毁伤,则手足也就不成其为手足,脱离了身体的手足同石制的手足无异,这些手足无从发挥其手足的实用,只在含糊的名义上大家仍旧称之为手足而已。我们确认自然生成的城邦先于个人,就因为(个人只是城邦的组织部分)每一个隔离的个人都不足以自给其生活,必须共同集合于城邦这个整体(才能大家满足其需要)。凡隔离而自外于城邦的人——或是为世俗所鄙弃而无法获得人类社会组合的便利或因高傲自满而鄙弃世俗的组合的人——他如果不是一只野兽,那就是一位神祇。”[4]把城邦共同体看得比个体重要是希腊城邦中公民们的一种独特的政治心态。在希腊人看来,有了城邦,就有了公民个人的一切。城邦的繁荣和强大,也就意味着公民个人的自由和独立;城邦的毁灭,则意味着公民权利的失落和个人自由的丧失。因此,希腊城邦中的公民都把城邦的整体利益视为神圣,公民的集体意志视为法律。苏格拉底式的献身,就是城邦整体主义精神的模范遵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