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在荷马世界的个别地区,也出现了把一部分耕地分配给各个家庭去耕种的现象。如《奥德修纪》中提到,诺细图斯在把菲细安人迁移到斯赫里亚岛之后,除了与大家一起建立城市,修建庙宇以外,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把土地划成小块,并把它分配给各个家庭使用。[7]但必须指出,这种土地的分配形式,并没有改变土地的所有制形式,更没有改变这些土地的公有性质。因为就所有制而言,它们始终属于公社。公社可以把土地收回重分,也可以把它收归公用。对于公社成员来说,他们没有所有权而只有使用权。如果一定要把它叫做“私有”,那么,这种私有最多只能算作是公社成员的共同私有。然而,这种公社成员的共同私有却蕴藏着一个无法克服的矛盾,即生产资料的平均分配与个人能力的不平衡性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随着时间的推移表现得更为明显,其结果必然是各家庭间经济上不平衡的出现以及土地纠纷的增多。强者为了获取更多的土地而不惜侵占弱者的份地;弱者为了维护自己原先的地位也不得不与之争斗。诗人在《伊利亚特》中所提及的下述比喻正好是这种争斗的现实写照。在这一比喻中,诗人把隔垒相对的希腊人和特洛伊人比做争执土地的人,他们手里各拿着一把尺子,站在一块公地上,为使他们的两部分土地相等而争执每一寸土地。[8]这种为夺取和保护份地而进行的斗争正是原始公有制趋向衰落的标志。
由于生产力发展的不平衡性,史诗所涉及的部分地区已经走完了土地公有制和由土地公有制向私有制发展的过渡阶段。私有制开始在这些地区发生并发展起来。原先的氏族首长开始变成占有大量份地和众多牧场的巴赛勒斯。据《伊利亚特》卷14记载:俄纽斯在阿耳戈斯就占有大片丰产的麦田、好几处葡萄园和许多种类的畜群。[9]奥德修在伊大卡占有的耕地和牧场也不会比俄纽斯少。
不仅如此,史诗还大量地记载了土地作为遗产由儿子继承的事例。例如,在《伊利亚特》卷15中,诗人这样写道:“波赛顿、宙斯和哈德斯兄弟三人就是克罗诺斯和利阿的儿子,当初他们都从其父亲手中得到了各自的领域,天宇归宙斯,海界归波赛顿,冥界归哈德斯。”[10]这虽然属于神话,但我们知道,神话话题的出现无非是现实生活的曲折反映。在《奥德修纪》中,诗人也有这方面的记载。如奥德修在回答牧猪奴攸密阿斯的问话时,曾这样说道:他本来是一位克里特富人的私生子,富人死后,财产被分,结果由其原配所生的儿子获取了大部分,而他自己则只继承了一所房子和很少一部分财产。在这里,遗产的分配一般都由抽签决定。[11]遗产继承制的出现以及财产在儿子中的分配,这本身就说明个人私有制的存在。
史诗中虽然没有特别明显地提到土地转让的实例,但从它的字里行间,我们还是能够发现这一现象的存在。例如,牧猪奴攸密阿斯就曾对化装了的奥德修这样说道:如果奥德修回来,“他一定会给我财产、房屋和土地……”[12]阿伽米农也曾答应给阿溪流斯七个城市,以作为双方和解的条件。[13]在埃托利亚,长老们还一致作出决议,决定从美丽的卡吕冬平原最肥沃的地区划出五十饷土地(其中一半是葡萄园,一半是农田)给予慢勒阿格洛斯,以供其私人享用。[14]在这一材料中,诗人尽管没有告知这块土地在转让以前的所有权状况,但埃托利亚的长老们愿意把土地作为私产赠给慢勒阿格洛斯,这本身就说明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