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国家是由氏族社会发展而来的,是氏族内部分化、矛盾的结果。这些国家一般是通过一系列改革来逐渐废除氏族制度,建立新的社会关系和国家制度。雅典是这方面的典型。雅典位于中希腊的阿提卡地区,大约在公元前1600年左右,爱奥尼亚人进入阿提卡,过着氏族部落制生活。到荷马时代,阿提卡一共有4个部落,12个胞族和90个氏族。各部落都有自己的管理机构,自己掌管自己的事务,有时还会发生一些战争。像所有其他民族一样,雅典的早期,也有过国王,不过它的王政统治似乎到公元前683年就结束了。相传,在第十代国王提秀斯时,雅典曾进行了以雅典为中心的阿提卡地区的统一运动,即赛诺西辛(Synoecism)运动。[4]他废除了阿提卡各城镇的议事会和行政机构,设立了以雅典城为中心的中央议事会和行政机构,开始把阿提卡的各个氏族部落融合成一个民族。同时,按财产、地位和职业把阿提卡的居民分为贵族(Eupatriden)、农民(Geomoren)和手工业者(Demiurgen)三个等级,规定只有贵族才能担任官职。提秀斯改革是雅典氏族内部阶级分化的结果,而改革的结果又进一步促进了氏族内部两大阶级的对立。它是雅典国家开始萌芽的一个标志。雅典国家初步形成以后,掌握政权的氏族贵族残酷地压迫、剥削农民和手工业者,导致阿提卡社会矛盾激化。为了平息公元前6世纪初阿提卡爆发的穷人和富人之间的激烈的社会斗争,梭伦(Solon)于公元前594年被授予最高权力——执政官。梭伦的最重要的措施就是:第一,取消以人身为担保的借贷。第二,颁布“解负令”,下令取消公私债务。这一结果大大地阻止了贵族兼并小农地产的速度,从而使小农地产基本上保持了稳定的状况。第三,剥夺贵族对官职的垄断权。按收入将雅典人口分为4个等级,并以此规定他们的权力与义务。前两个等级可以担任高级行政长官,第三等级可担任低级行政长官,第四等级拥有公民大会的选举权。因为是按收入的多少划分等级,这就为低等级公民进入最高等级提供了可能。[5]梭伦实施的“在收入面前人人平等”的政策不但给雅典民众引入了“财富竞争”的理念,而且也给雅典社会找到了“平衡矛盾”的一种方法。这对西方未来价值观的形成意义重大。梭伦认为,他给予雅典民众的是适可而止,不让任何一方不公正地占据优势。[6]但实际上,这是很难做到的。不过,梭伦的这次改革对于雅典的社会影响还是巨大的。“在新宪法内,出身不再被列为什么特权。阶级尚存在,但按贫富而分别。从此贵族的统治寿终正寝。如果他没有财富,贵族就一钱不值。人的尊贵由财富而非由出身决定。正像某位诗人所言:‘贫穷的贵族一钱不值。’”[7]在此后的30年里,随着雅典经济和贸易的发展,雅典经历了商业的快速发展时期,公民内部的社会冲突迅速加剧。公元前590年和公元前586年雅典连执政官都没能选出来。公元前581年当选的一个执政官达马西阿斯在其任期届满后,不肯离职,一度造成社会混乱。[8]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庇西特拉图分别于公元前560年和公元前541年两度用武力夺取政权,实行僭主统治。在庇西特拉图当政的时期,实行了一系列有利于小农的措施,其中著名的有以公共信贷的方式给雅典农民以直接的财政支持。这一措施有力地保证了雅典小农经济的稳定,而小农经济的稳定又为雅典军事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亚里士多德曾对庇西特拉图所施行的国政和目的作过详细的评述,他说:“庇西特拉图在宪法形式下温和地处置城邦事务,比僭主开明得多;他仁爱宽厚,对过失者尤为如此;他拨款借贷给贫民,以解后者产业之需,使其能以农为生。他这样做的目的有两个:一是防止他们留居于城市,而使其散居于乡村;二是让他们有小康之产业,安心于自己的私人事务,而无心也没有时间来关心公共事务。更为重要的是:由于土地得以充分耕耘,他(庇西特拉图——译者)的收入也随之增加,因为他对各种产品征收什一税。”[9]庇西特拉图死后,其子继位,雅典政治又进入了较为混乱的时期。公元前509年,克里斯提尼当选为首席执政官。他在梭伦改革的基础上又对雅典的政治制度进行了改革。改革的内容主要包括:第一,把全阿提卡分为30个区,其中10个区在雅典城及其周围,10个区分布在沿海附近,另外10个区在内地。每三个不同的区合为一个地区部落,公民依地域参与当地事务的管理。亚里士多德认为:克里斯提尼实行这一改革的目的是使不同部落的成员混合起来,以便让更多数的人可以参与政府工作。而部落的重组实际上又为消除新公民和老公民之间的隔阂创造了条件,更有利于雅典公民间的团结。[10]新的10个地区部落的建立表明:以血缘为纽带的雅典氏族制已经走到了尽头。第二,建立了新的政府机构500人会议。500人会议由10个地区部落各选50人组成,为公民大会准备决议,并执行公民大会的决议。克里斯提尼改革肃清了氏族制残余,结束了雅典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完成了雅典由氏族向国家的过渡,使雅典的民主因素在原来的基础上有了更大的发展。[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