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兵和土地之间按常理来说没有什么关系,但在罗马却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这是因为在罗马只有财产达到规定数额的自由公民才允许服兵役。服兵役是公民的义务,也是公民的特权。保证数量充足的有产公民是保证充足兵源的重要途径。公元前2世纪末叶,格拉古兄弟所要解决的问题也与此有关。
格拉古兄弟出身名门,兄长叫提比略·格拉古,弟弟叫盖乌斯·格拉古。其父亲老格拉古是罗马有名的政治家,历任西班牙总督、执政官和监察官等要职。母亲是罗马著名将军大西庇阿的女儿。格拉古兄弟由于从小生活在贵族上层家庭,耳闻目睹了外祖父以及父亲对罗马作出的贡献,有强烈的民族自豪感和非常明显的危机意识。
公元前2世纪30年代,罗马内部出现了严重的社会和兵源问题。产生这一问题的关键是罗马和意大利失地农民的增多。大量失地的农民无处栖身,到处流浪。他们在罗马的柱廊上、墙壁上,甚至在碑石上都刻了标语,要求国家把大土地所有者侵占的土地重新分配给平民。而破产失地公民的增多,实际上,也意味着军队兵源的减少。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提比略·格拉古当选为公元前133年的保民官。就任不久,他便提出了土地改革法案。法案规定:“每人占有的国有土地不得超过500犹吉拉(犹格),但是他在以前的法律上附加一个条款:占有国有土地者的儿子们每人可以占有这个数量的一半,其余的土地应由三个选举出来的委员分配给贫民,这个三人委员会每年应当更换一次。”[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