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民间戏曲的动机,他说,统中国是长期的封建社会,一般西方历史学家认为,就封建历史而言,在中国和在中世纪的欧洲没有差别,欧洲中世纪提倡禁欲主义,传统中国人的婚姻也不是爱情的结果。欧达伟不同意这一观点。他通过分析农民自己的口承文艺叙述资料,挖掘同时期农民自己的恋爱婚姻观,得出了不同的结论。他认为,定县秧歌提供了一种可能性,即华北乡村社会夫妻关系的特点,与一般学者认为的中国家族血亲关系占统治地位,而姻亲夫妇无爱情的见解,有所不同。他指出,第一,青年男女互赠信物的戏剧情节,传达了他们有浪漫的婚前恋爱史;第二,订婚男女和已婚夫妻分离的焦虑,显示了确立婚姻关系后,夫妻感情的特殊价值;第三,民间戏曲中的女性地位低下,但善良美好、才智超群,表现了在社会生活中,女性被男**慕和佩服的民间思维逻辑。他将历史与文学的界限相区别说,我们不应该有小戏等于民众实际生活的错觉。我们的工作,是通过观察小戏的梦想,去探求民众思想。比如,民众对浪漫恋爱和性快感的向往;对自由婚姻的企盼和逃离血亲家族关系束缚的精神挣扎等。他特别谈到历史与民俗的联系说,民俗不可能确切地告诉我们农民的家庭婚姻爱情的内容,但它可以告诉我们农民的思维习惯和是否具有恋爱、温柔与深情的意识。定县秧歌说明,华北农村的民众虽然不是为了恋爱而结婚,但那些喜爱秧歌小戏的人们,在思考血亲关系和姻亲关系时,肯定有浪漫恋爱和夫妻爱情的意识。
中国民俗学按照自己的历史方法和范畴原则,将定县秧歌归入精神民俗。它考察秧歌剧目的沿革、异式、相关社会习俗以及与上层文艺的交叉互渗等,通过探讨历史源流,发现对于一般民俗事象和其文化性质都适用的普遍联系和价值本质。个别、特殊的存在成分或演变环节,被作为地方文化知识,或者特定历史时间、历史人物、自然风物的民间传奇衍生物,构成口头历史性的概念。口头历史性涉及的史实,大多是历史科学的非本质成分,但它表现的民众情感和观念的历史传承(或称连续性),对于民俗的文化科学来说,则是本质的。
欧达伟的定县秧歌研究,从对象的个别性和特殊性方面,阐释对象的内涵。他认为,这样符合科学的历史方法,也给出了确定秧歌的民众观念类型的原则。在他看来,只有那些在个别性方面,对于作为民众观念的历史价值有意义的事物,才是本质的。大多民众文化史事件的意义,正是依据于使这一民众文化史事件有别于其他民众文化史事件的那些特性。相反,对于一般民俗文化传承都使用的相同因素,对于历史科学来说,则是非本质的。例如,定县秧歌戏的剧目是由哪些地区的民间戏曲转化来的?秧歌戏的唱词中有哪些神话传说原型?欧博士把它们当作非本质成分,不予考虑。他认为使用不同时期、不同区域、不同民族、不同程度文化社会的民间记录进行比较论证,要相当小心。这种研究的过程,至少要冒两种风险:一是直线进化论;二是主观臆断。我们生存于现代社会的空间中,谁曾跟一位历史上的乡下人对话?将不完全形态的低文化社区,与完全形态的高文化社区之间的民间记录相对照,所发生的猜想是难免的。历史学与民俗学都允许科学猜想,但民众经验科学的构建,要求以民众的思维去猜想民众的观念,而不是以学者的观念去猜想民众的观念,乃至以学者的学问代替民众的知识。否则,面对大尺度的时空领域,猜想者就会同历史开玩笑,其民众观念与社区的体系构造得越聪明,主观臆测的成分就越多。老摩尔根的遗憾正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