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社五村水渠的水费,从前只包括修渠和“清明会”仪式的费用。这在四社五村已成传统,费用也低,每人每年1元,农民可以负担,也愿意负担。四社五村的水权村对生活用水的计量,使用家用水桶挑水的“担”计量,但只限水,不收费。个别用水收费的转变,如20世纪80年代以后出现的“井水”商品水,四社五村规定收费,农民使用井水要花钱买,每担水在5分至1毛之间,水价由社首定,这种职能在社首管理的传统中没有。而花钱买来的水不是四社五村水渠的水,农民也分得很清楚。
(三)四社五村执行现代农业税费政策的态度和实践
华北地区是缺水条件变化极为缓慢的自然环境地带,从这个角度看四社五村社首组织的节水个案,既传统又现实,既有历史智慧又有后劲,就连政府出台的最新农业税费改革政策,也能被他们吸收为保护节水传统的“万民伞”,这是值得深思的。
表15 四社五村征收农业税费后的项目与村提留计量概念调查表
我们在调查研究中看到,在当地,传统与钱的概念,与现代市场经济与钱的概念,两者都有联系。但在四社五村自治水利传统中,钱的概念并不是商品的概念,它是农民组织搜集利用地表水与水渠工程消耗的平等交易的概念;是水权村与附属村,与上、中、下游村庄之间分而治之、级差管理的手段;还是社首组织代替神权发挥水利碑和水册的权威,坚持水渠支配权的神圣契约。
我们可以从这一角度,对表14和表15中的“项目分类”做一个综合归纳。我们可以看到,四社五村社首收缴的“清明会仪式”“修渠材料”和维修“蓄水池”费用,是在他们的传统与钱的概念中发生的,他们在这个思想范畴内得到的钱不是为了盈利,而是用于合理管理生活用水。他们向使用井水种植果树、西瓜、蔬菜的农民和井水户征收的“元/小时”的钱,与他们在“村提留的计量概念”下征收的“牲口”“猪”“鸡”和“羊”饮水的钱,也不是为了盈利,而是他们以钱治浪费的管理策略。他们还以增加村提留的方法,控制人畜饮水量(包括井水)的上涨,这是把农民吸引到现代农村转型引发的一些变迁事情上来的智慧。他们让农民根据整体用水利益,决定对这些事情的参与阻止或推进。在表15中,北川草洼每户征收20元村提留,是给“清明会仪式”用的,它提醒该村农民顶住市场经济的压力,维护好附属村与水权村的互助关系。桥东村和桥西村向每户征收50元的村提留,是村委会给看井户发的工资,它的目的是引起社首组织、村委会和农民对看井户行为的共同监督。
从表16中,我们能进一步看到,四社五村社首提高村提留是一种变通行为,因为他们始终公布所有收费项目,并做到财务公开。他们尤其在传统水费的计量上一板一眼,毫不含糊,这也说明他们的工作方式是把民间水利自治传统与现代农业税费改革“合署办公”,主要是把比从前多征收的经费全部用在大幅增加的水渠维修成本上和农民利益上,结合本地实际,为农民减负。值得一提的现象是,改革开放多年后,四社五村仍很少有人外出打工,农民对我们说,他们不是不想发财,而是更愿意留在四社五村过公平的生活。
表16 四社五村征收农业税后是否向农民公布结果
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