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但不转移物的所有权。包括房屋、土地、生产资料等的租赁合同或承包经营合同,也涉及无形资产使用权的出让,如有关加盟店、商标权、代理权等的租赁合同。
7.其他合同
上述合同之外的各种专业化形式的合同。
9.2.3 以合同层级分类
不同的项目有不同的合同组成结构,很多情况下采用多个层面的合同。
1.单一合同
谈判结果用一个合同文本就能表达清楚的合同。大量小型的谈判采用单一合同。
2.主合同、总合同与分合同
由许多合同组成的合同组,必须有一个主合同或总合同,其作用是综合各分合同制订的原则和纲领,而各分合同则是总合同的具体表达。因此,总合同的内容全面但不一定十分具体,并用明确的方式引出分合同。
分合同在总合同规定的框架下针对某方面或某时间段对具体内容进行表达。比较典型的如大型工程常由多个子项目构成,总合同对整个工程进行表达,而多个分合同针对特定的子项目进行表达。有时候分合同还可以再次细分,形成更多层的合同结构。
3.长期合同和即期合同
有些合作方式要求有比较长的时期,但其中有些内容是可变的,常用的方法是用长期合同规定不变的原则和要素,对于可变的因素则规定到执行时再行商定补充即时合同。例如建立长期原材料供应关系是现在许多企业降低采购成本和保证原材料的供应及质量的有效措施,所以企业和供应方签订长期供货合同,其中规定了产品的类型、质量标准、供货渠道和办法,但确切的数量要求和价格水平将在每次供货前按约定的方式和时间进行协商,签订即期合同(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