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如,采购同一种原材料,也会有很大差异。该材料用于一般产品,则在价格上就很计较;用到高技术、高收益的产品上对价格就比较宽松,而在质量上十分计较。
(2)市场同比,含横向和纵向的比较。当获得卖方报价后,买方必然会作多方面的比较。纵向比较是指和历史价格相比较,即与以往购买这类产品付出的价格比较,如果无多大差异,就比较容易接受,如果差异较大,就会发生怀疑。即使现价比原来有较大幅度的下调,买方也会提出许多疑问。
横向比较是指和其他相同或相近的产品进行比较,可以是与不同品牌、不同国家、不同制造商的产品进行类比。对一些成熟产品在市场上常常已经形成了“价位排行榜”。一旦卖方的报价偏离了这些规律,买方就会产生疑问。对一些新出现的产品,尽管没有明确的价格规律,但买方除了用上一个判断方式外,还是会将其和相近的产品价格比较。
例如,数码相机是最近几年才流行的产品,它的优点是不言而喻的,但购买者在购买中总将其与原来的胶卷相机的价格进行比较,包括将数码冲印的价格与冲印胶卷的价格相比较。
(3)供需矛盾。当谈判涉及的产品供小于求时,谈判对卖方有利,产品越是紧缺卖方的形势越有利;相反当供大于求时,买方占有优势,同类产品越多,买方在价格谈判中的优势越强。这已经成为市场中的常规法则了。
3.品牌因素
按理说这也属于市场同比因素,但因为其有特殊的影响所以可以分列。品牌对于价格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品牌使价格比较稳定。品牌的地位确定了价格的范围。越是名牌,其价格越是稳定。当然名牌不一定就是高价位,有些品牌就是体现低价位的,如沃尔玛超市就体现出低价。这样的优势使得价格谈判比较简单,容易被双方接受,降低了谈判时间和风险。
(2)品牌使得成本结构模糊。买方对品牌价格的认同使其对报价的怀疑程度降低,因此,卖方在报价中就可以适当模糊,上面提到的成本结构引起的报价困难的问题也会得到解决。
(3)品牌不仅体现在具体的产品上。品牌使产品的销售得到简化,同时服务也进一步明确化。企业,尤其是服务型企业,其品牌的作用更有利于价格的谈判。例如,咨询机构的服务价格和品牌的关系就非常密切。世界上著名的几家咨询公司开出的咨询服务价格比一般的企业高出多倍,照样能获得比别人多得多的项目。
(4)品牌本身是一种无形资产。既然是资产就和成本结合在一起,买卖双方都因为对品牌有共同的认识,在价格上比较容易达成一致。
要注意的是品牌不一定只掌握在卖方一边,如果买方是有著名品牌的企业的话,在谈判中也会对价格造成重大影响。卖方有机会给名牌企业供货,本身也是一种无形资产积累的过程,因此,在价格上让步也是一种策略。例如一些大型名牌超市在向商品供应商订货时常常会得到比其他商店低得多的供货价格,除了批量较大的原因外,更为主要的原因是这些生产商很在乎能在这些名牌大卖场中出现自己的产品,因此,也愿意接受较低价格。
4.谈判中的主观因素
买方购买的迫切程度和卖方产品脱手的迫切程度对价格都有着很大的影响。经常发生的情况是当谈判中大部分问题都已经达成共识,只留下这一个问题时,往往双方都显得很迫切。如果该问题对双方都不是最重要的时候,则更想尽快解决;如果该问题对谈判的一方并不重要,而另一方比较重要时,感到不太重要的一方会比较宽松,愿意让步而尽快结束谈判;如果该问题对双方都很重要的话,谈判的气氛就会一下子紧张起来。这些都和心理状态相关,价格谈判更是如此。因此,注意分析谈判中的主观因素也是十分重要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