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在吸取前人有关路线斗争经验的基础上,有两点发挥:一是有关史弥远的感情问题。以“往来与月为俦侣,舒卷和天也蔽蒙”一句作为史杨二人“私通苟合”的证据。笔者有点不解,一个年近半百的人,家中也不缺年轻的女人,竟然会冒天下之大不韪去与当朝皇后有染。作者将前人的讥讽诗当作这种风流事,倒成了南宋政坛的一段怪事,这也是本书有别于其他书籍的独一无二的记述。
二是全书一再强调的僭主政治。他认为理宗是僭越之主,是史弥远的傀儡。“而史弥远作为一个僭越权力的人,实质上是一个篡权者”,“实际上,史弥远是更为强大和更为根本的僭越者”。也许是因为作者所引的西方思想家的思想太深奥,笔者不能理解其中的含义。第一,贡斯当所描述的是僭主,定义却是篡权者,这两个是一个概念吗?众所周知,僭主政治是指用武力夺取政权而建立的个人统治。比如,古代希腊各城邦所建立的政权形式、意大利佛罗伦萨建立过的僭主统治。据此,南宋时期的理宗朝显然不是这种统治形式,史弥远也就不可能是僭主。第二,就以这个定义来论:“篡权者是指没有得到国民意志的支持而攫取了权力的人,或者是被授予有限的权力之后超越规定权限的人。”(邦雅曼·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商务印书馆,1999,第388页)把史弥远当作篡权者是因为他“没有得到国民意志的支持而攫取了权力”吗?请问:中国古代哪个皇帝、哪个宰相是得到国民意志的支持的?据此,他们都得成为篡权者。作者是否把贡斯当描述的“现代人的自由”与“古代人的自由”混为一体了?那么,按作者的定义“权相成为地道的权力僭越者。……是指未经合法程序取得政权的人”。宋理宗与史弥远是否属于“超越规定权限的人”呢?史弥远一直是个宰相,并没有篡位成皇帝,而且,他三番五次要求辞去职务而未获批准,也不是一个寻求特权的人。宋理宗从两个皇子中被选择为其中的一个,这在宋朝也不是孤例,具体内容笔者已在正文中叙述,不再重复。再从《史氏家谱》的记载中,史氏家族与皇族联姻,史弥远要在本家亲戚中找一个赵姓男孩做皇帝很容易,何必按照作者的设计如此搞“阴谋”呢!《鄞县通志》说得好:“宫闱深秘”自有本身的理由,只是不被外人所理解而已。而史弥远的做法有一点是符合众人的意愿的。这就是自宋太祖赵匡胤去世后,大宋的皇位一直由其弟赵光义及其系统传承,人们都感到不公平。虽然从孝宗之后到光宗、宁宗时已将皇位转入太祖后人,但也只是太祖四子德芳系统的人。宋理宗是赵匡胤的十世孙、是太祖次子燕王赵德昭的嫡系后人,由他即位既符合裔孙的继承,也适合社会的认可,是名至实归的事,是无可奈何之举,没有必要制造一场“阴谋诡计”。
此外,辽宁出版社1985年出版的陈光崇《简明中国古代史》和南开大学出版社出版的黄崇岳《中国古代史简编》,因为是简明扼要的通史著作,都无南宋历史这个方面的内容。另有辞书《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历史卷》、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历史大辞典·宋史卷》,以及《将相辞典》、《中国历代宰相志》等著述,作为专题性辞书,比较谨慎地处理人物的评价问题,除综合介绍史弥远的一般情况外,以《宋史》为依据,评定史弥远任相期间,擅权用事,以奸佞为鹰犬,主要用意集中在他擅权和矫诏废立问题上。没有给他扣帽子,并无太多个人独特的评价,比较稳妥、实事求是地做出了评价。
(四)西方史学家的评价
西方史学著作中,如费正清、谢和耐、伊懋可等汉学家对于宋代的历史评价却极高,甚至于称宋朝是“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时期”。(引自邓小南《宋代历史再认识》一文,见人士复印资料《宋辽金元史》2007年第一期)
在《剑桥中国辽西夏金元史》中对于开禧北伐和韩侂胄被杀事件做了如下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