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评:尚钺主编的《中国历史纲要》,经2000年12月修订,由河北教育出版社出版,2002年第二次印刷出版,已被选入《二十世纪中国史学名著》。本书对于这段历史采取言简意赅的手法,把背景、经过、结果都说得很明白,结论是南宋杀韩侂胄求和,认为这是政府行为。对于和议的内容也是具体罗列史实,并无对史弥远进行遣责,更没有政治帽子。
15.《金宋关系史》的评价。
“礼部侍郎兼资善堂翊善史弥远,听说韩侂胄‘复欲用兵’,便想利用宋人不愿意与金人打仗的情绪,乘机谋害韩侂胄,遂与杨皇后、杨次山、钱象祖等人勾结起来,于开禧三年(1207年)十一月三日,指使权主管殿前司公事、中军统制夏震率领禁军将韩侂胄劫持至玉津园夹墙内杀死。”
又说:“史弥远等人杀死韩侂胄以后,一心一意与金人议和.他们为了向金人表示议和诚意,特为秦桧恢复了王爵和谥号,又遣人使金将他们杀死韩侂胄的事情告诉了金方。”
他们认为:“宋金能够达成和议,主要是由宋金势力均衡所决定的,不是由函韩侂胄之首决定的。宋人不顾国体,将韩侂胄之首送于金人,充分反映了宋人的腐朽与无能。”
还说:“靖康之变”以后,宋人失去淮水以北大片领土,韩侂胄意欲收回这些失地,对宋朝的发展来说,“无疑是件好事,无可非议”。但当时,“宋朝走向腐朽,并不具备收复这些失地的能力”,因此,北伐开始以后,宋朝便全线溃退下来,“不得不谋求与金议和”。(赵永春《金宋关系史》,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点评:《金宋关系史》叙述了基本事实的来龙去脉,认为意欲收回失地是好事。但宋朝并不具备这些能力,宋金能和议,是由宋金势力均衡决定的。文中对于宋金关系做出比较客观的评价,以为宋朝不得不谋求与金议和,其主要原因是由于宋军的全线溃退。
16.《宋理宗研究》的评述。
关于诛杀,书中说:“史弥远发迹于宁宗开禧三年(1207),他同杨皇后……里应外合阴谋杀害权相韩侂胄,随后取得宰相之位……成了实际上的主宰。”又说:“断定杨皇后、史弥远是杀韩主谋,他们背着宁宗杀了韩侂胄,先斩后奏。”
关于杨皇后,书中从《钱塘遗事》中找到一句诗文,以证明“史弥远与杨皇后关系非同异常,社会上盛传两人蒙蔽皇上私通苟合”。
关于史弥远,书上说:“史弥远在开禧三年颠覆韩侂胄的斗争中,已积累了宫廷政变的成功经验”,如“史弥远在在弄权上确有一套,善搞阴谋,不动声色,胆大心细,做事果断”。在说明“史弥远对理学和理学家的做法顺应了历史潮流,得到肯定也是合理的必然的”。同时却说:“这正是史弥远政治谋略的高明之处。”又说:“权相就是僭越权限的宰相,凌加于皇帝之上,成为实际上的最高主宰。”还说:“针对史弥远而言,正是利用了宁宗的昏庸而成其为独相。他再与杨皇后相勾结、宫中府中俱为一体,形成牢不可破的权臣独裁局面。”又说:“史弥远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权力僭越者,是一个没有名分的皇帝。因此,他的性格特征就类似于法国思想家邦雅曼·贡斯当描述的僭主。”
关于宋理宗,作者认为:宋理宗登上皇位,全靠史弥远一手操纵。时人和后世史家……甚至认为史弥远其无君之罪比秦桧更大。又说:“理宗以史弥远伪造的宁宗遗诏登上皇位,是史弥远手中的傀儡。理宗无疑是僭越之主”,“史弥远更是不折不扣的始作俑者”。(张金岭《宋理宗研究》,人民出版社。2008)
点评:本书名为《宋理宗研究》,实则很大部分是为了写史弥远。开宗明义的第一章的第一句话,作者运用倒叙的方法,从史弥远的丞相府的所谓“政治阴谋”开始,企图说明宋理宗继位是史弥远废立皇储的一个阴谋。说“他是一位地道的阴谋家”,此后一切都以此口径定位来叙述史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