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前引的《宋史·杨皇后传》中得知,从杨皇后少以姿容选入宫开始,到进婉仪、后进贵妃,进而记述恭淑皇后崩,贵妃与曹美人都有宠于皇帝,而韩侂胄劝帝立曹,帝竟立杨,由此引起矛盾。之后联系了史弥远,记载了这一事件的起因,过程更为详细。
众所周知,岳飞是抗金将领,他是在抗战取得节节胜利的前提下被秦桧杀害的;而韩侂胄则是因“轻启兵端”,致使“生灵枉罹凶害”,造成政治形势严重危害,他是这场战争的“罪魁祸首”,[17]是由朝廷决定处死的,二者怎能混为一谈呢!评价历史人物应以史实为依据,不能简单地判定好人与坏蛋,更不能以生硬的类比,说史弥远参与了处置诛杀事件而将其与奸臣秦桧等同。
至于宋宁宗有或没有直接下达密旨,这不是关键。宋宁宗知道大家对韩侂胄再次用兵有意见,事先得到了奏报,或只是“不答”,没有明确表态“赞成”或“反对”,而是“默认”。《宋史·宁宗纪》中记载着“诏”字,就说明他是知晓此事的。人们早就习惯了宋宁宗政治上无主见的表现。所以,这里并不存在是背着宁宗暗杀韩侂胄。事先奏明,斩后复命,都是宋宁宗知道这类事情的方式。
从根本上说,两派外戚争夺权力是这一事件的根本原因。如前所述,韩侂胄在政坛上的升迁,与他的活动背景有极大关系。作为外戚,他得到了有力的支持,获得了高位。但是,好景不长,1197年(庆元三年)十一月,支持他的太皇太后吴氏去世,使他失去了一个靠山;接着,1200年(庆元六年)十一月,宋宁宗皇后韩氏又去世,后宫的支撑一下倒台。更为严重的问题是,他在当时正是春风得意之时,又在后宫和政坛上树敌过多,由此必遭杀身之祸。杨皇后因为立皇后问题与韩侂胄产生矛盾,她“素忌侂胄专权”是事件的直接起因。早在韩侂胄提出大起边兵对金作战以收复失地时,杨皇后就想把他杀掉。他派皇子在宋宁宗面前说:“侂胄再起兵端将不利于社稷”,只是宁宗主意未决。而杨皇后得知史弥远也上书反对韩侂胄对金用兵,与韩侂胄也有矛盾,意见与己甚合,就派人与其共谋杀韩之事。应该说,这一事件的主动权掌握在杨皇后的手上。当宁宗听说有人要杀韩侂胄,就派人前往“追回韩太师”时,杨皇后哭诉道“他要废我与儿子”,还说“杀两国百万生灵,若欲追回他,我请先死”,宁宗“收泪而止”。[18]这里既能说明宋宁宗事先知道要杀韩侂胄,又可说明杨皇后在此事中起了最为关键的作用。
1207年(开禧三年)十一月三日,史弥远“欣然奉命”,应是他理解中包含皇帝意志在内的杨皇后之命令。史弥远告知参知政事钱象祖的也应是他们理解的包括皇帝已知的杨皇后的命令。之后,史弥远联络侍郎张鎡,密遣中军统制夏震伏兵,乘韩侂胄上朝之际将其诛杀在六部桥侧,说明参与此事的人不少,史弥远只是其中的一个组织者,而且不是具体执行者,史弥远参与此事只是这一事件的偶然原因。如果硬说这是他们背着宁宗“暗杀”韩侂胄,是先斩后奏,按照当时法律的规定,这就构成了欺君之罪,是要受处分的,就不会出现“越三日,帝犹谓其未死”这种轻描淡写的说词了。由此可见,宋宁宗是否直接下了密旨不是问题的关键。史弥远等人只是在朝廷面临危险时挺身而出,挽救险情,在两派外戚斗争中站在杨皇后一边,并得宠于杨皇后和宋宁宗的。
即使以后朝廷对于与韩侂胄相关的人物做了处理,如罢免了福建籍进士陈自强右丞相职位,也不能说明史弥远与“奸臣”有关。陈自强是韩侂胄的启蒙老师。韩侂胄得势后,陈自强的官位升迁迅速,由太学录、国子博士到御史中丞,1203年官至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右丞相。他对韩侂胄极尽诌媚之能事,后又被封为祁国公、卫国公和秦国公,他还自鸣得意地说“自强惟死以报师王”,[19]直至韩侂胄被杀,连同被罢相,这是理所当然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