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南宋时期有关战与非战的问题上又一次引起了人们关注。究竟怎样看待开禧北伐和宋金之间的战争,究竟应该怎样评定史弥远在这一系列的行动中的表现?颇负盛名的明州史氏家族又一次吸引了人们的眼球。有人围绕和战态度、“参与诛杀”等问题,大加挞伐,大加评述。尤其是有人以秦桧为参照物,对于史弥远作出了多种多样的评价,认为史弥远诛杀韩侂胄就等同奸臣。有人则以为,史弥远参与诛杀、最后成为宰相离不开当时的大环境,对于他的各种行为的评价也应从社会历史的角度来关注,史弥远与秦桧绝然不同,更不能把史弥远诛杀韩侂胄等同为奸臣。
因为韩侂胄被杀的起因是“轻启兵端”,怎能与秦桧杀害抗战派岳飞相提并论呢。
目前,相关史料中关于韩侂胄被杀的经过,大概有以下五种说法:
一为奉诏说。
据《宋史·宁宗纪》二记载“十一月甲戌,诏:韩侂胄轻启兵端,罢平章军国事;陈自强阿附充位,罢右丞相。乙亥,礼部侍郎史弥远等以密旨命权主管殿前司公事夏震诛韩侂胄于玉津园。以钱象祖兼知枢密院事,李壁兼同知枢密院事。以诛韩侂胄诏天下。丁丑,以夏震为福州观察使、主管殿前司公事,将士行赏有差。夺陈自强三官,永州居住。戊寅,责授苏师旦武泰军节度副使,韶州安置;己卯,斩之。诏曰:‘奸臣窜殛,当首开言路,以来忠谠。中外臣僚,各具所见以闻。’”
这段史料说明诛杀韩侂胄是奉皇帝的密旨而采取的行动。从行文的逻辑看,它有起因:韩侂胄轻启兵端;有过程:先罢韩侂胄平章军国事,同时,对陈自强阿附充位也作出罢右丞相的处分;有具体实施的方案:史弥远等以密旨命权主管殿前司公事夏震诛韩侂胄于玉津园;有后续行为:让钱象祖兼知枢密院事、李壁兼同知枢密院事;对于诛杀行动的执行人夏震升为福州观察使、主管殿前司公事,对于将士们也是行赏有差,各得其所。陈自强不仅被夺三官,而且发至永州居住。再联系下边的“诏”“斩之”和“奸臣”等文字,说明是以宁宗的这一系列活动来诏告天下,证明它确实是奉命执行的。
二是密旨说。
在《宋史·韩侂胄传》中则更为详尽地记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自兵兴以来,蜀口、汉、淮之民死于兵戈者,不可胜计,公私之力大屈,而侂胄意犹未巳,中外忧惧。礼部侍郎史弥远,时兼资善堂翊善,谋诛侂胄,议甚秘,皇子荣王入奏,杨皇后亦从中力请,乃得密旨。弥远以告参知政事钱象祖、李壁。御笔云:“韩侂胄久任国柄,轻启兵端,使南北生灵枉罹凶害,可罢平章军国事,与在外宫观。陈自强阿附充位,不恤国事,可罢右丞相。日下出国门。”仍令权主管殿前司公事夏震以兵三百防护。象祖欲奏审,壁谓事留恐泄,不可。翌日,侂胄入朝,震呵止于途,拥至玉津园侧殛杀之。
这段记载也说明诛杀之事确实有宋宁宗的密旨与御笔。
三是皇子上奏说。
《宋史·史弥远传》中说,“兵端既开,败衄相属,累使求和,金人不听。都城震摇,宫闱疑惧,常若祸在朝暮,然皆畏侂胄莫敢言。弥远力陈危迫之势,皇子询闻之,亟具奏,乃罢侂胄并陈自强右相。既而台谏、给舍交章论驳,侂胄乃就诛”。
《史弥远传》中只是简单地介绍了由于韩侂胄发动的开禧北伐失利后的危迫之势,以及皇子询亟具奏,罢侂胄、陈自强右丞相的事实,没有涉及侂胄就诛的具体过程,其中突出了“兵端既开,败衄相属,累使求和,金人不听”以及“都城震摇,宫闱疑惧,常若祸在朝暮,然皆畏侂胄莫敢言”的局面,展现了史弥远临危受命的背景和必要性。
四是皇帝不知情说。
认为“杨皇后、史弥远是杀韩主谋,他们背着宁宗暗杀了韩侂胄,先斩后奏,而不是宋宁宗下密旨让其杀韩的,所谓宁宗所下杀韩‘御批’是不足信的”。[16]这一种意见认为史弥远背着宁宗暗杀了韩侂胄,是杀韩的主谋。
五是杨皇后主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