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金人对于韩侂胄的动向早就有所察觉,他们坚持以后发制人的态势,立即调集各路兵马,积极备战,应对宋军的到来。五天之后,金章宗也下诏南征攻宋,伺机准备渡淮作战。宋军虽然先行出战,但将帅贪生怕死,战斗力与士气都极差。宋军进攻蔡州(今河南汝南)、唐州(今河南唐河县)、寿州(今安徽寿县),都被打得大败,将士夺命逃散,败退到南宋境内,战场形势对宋师十分不利。十月,金章宗下令全面出击,宋军两淮、襄汉、甘肃、四川、陕西的军事重镇,如信阳、光化、枣阳、江陵、襄阳、随州等地相继失守。安陆、应城、云梦、孝感,以及安丰军、滁州、真州等地也相继陷落,金军直抵长江北岸。宋军虽有抵抗,均被金军击败。在金军兵分九路的进攻下,南宋的长江防线岌岌可危,韩侂胄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为了推卸发动战争的罪责,韩侂胄把责任推给苏师旦等人。
与此同时,四川方面发生吴曦叛变。原来,朝廷在任命程松为四川宣抚使、吴曦为副使时就有争议,但在韩诧胄坚持下,仍任命吴曦兼陕西河东路招抚使。吴曦上任不久,就派人开始与金密谈议和,暗中交易,拟献关外四州给金人,请求金朝封他为蜀王。这就表明,在作战同时,叛卖活动已在进行,意味着战场的必然失利。果然,金人封吴曦为蜀王,南宋朝廷只得派杨巨源和李好义将其诛灭。
全局的惨败,不可再战,迫使朝廷与金议和。宋金双方派出使者和谈经历了一个艰苦的过程。第一次,宋朝派刘佑为使臣。金朝左副元帅仆散揆先是对宋和谈代表提出:“称臣、割地、献首祸之臣”“岁增贡币”等条件。[8]面对这些苛刻的条件,作为宋使的刘佑是不敢答应的。其中“缚送贼魁”一条更引起韩侂胄的极大愤怒,和谈被迫中断。
1207年(宋宁宗开禧三年,金章宗泰和七年)正月,金使仆散揆病故,金朝又派左丞相完颜宗浩兼任对宋议和事宜。金人摆出一付不和再战的架势,引得“宋人大惧”,[9]逼迫韩侂胄再次请和。第二次谈判时,宋朝派出方信儒为谈判代表,金人开了更为具体的五项条件,即:一割两淮,二增岁币,三犒军金帛,四取陷没及归正人,五斩杀并献出韩侂胄首级等,条件更为苛刻,并且规定以后拒绝与韩侂胄所派代表谈判。对于金朝代表所坚持的五项要求,宋朝谈判代表方信孺认为“返俘、归币可也,缚送首谋,于古无之,称藩、割地则非臣子所忍言”[10]。金朝方面则坚持必须在五项条件下才能与宋朝谈判,谈判陷入僵局。宋宁宗通过大臣会议讨论,只得同意在“还俘获,罪首谋,增岁币五万”条件下,再次与金谈判。[11]
是年四月,宋朝第三次派出使者同金人谈判,方信孺手持宋宁宗的求和誓草前往金朝。“求和书”分为四个部分:首先是表彰“大金皇帝天覆地载之仁,与都元帅海涵春育之德”。其次是检讨“兵端之开,虽本朝失于轻信”,然后把责任推给已被处死的苏师旦等人。再次,又对和谈条件讨价还价,认为:“上国谅此至情,物之多寡,必不深计。”除最关键的条件外,基本上同意了金人的要求。最后,表示愿重修旧好。认为“夫缔新好者不念旧恶,成大功者不较小利”。希望今后“欢好如初”,达到“感戴恩德永永无极”的地步。[12]这一“求和书”与战前的“宣战诏书”,正好形成明显的对照。
宋宁宗以为由此能打动金人。金人则坚持在未答应五项条件时再来使者谈判是对金朝的不恭,便将使者遣回。当方信孺再一次向朝廷汇报,说到五项条件中最关键的一条是“欲得太师头”时,引起韩侂胄心中大怒。这个一直被掩盖、被曲解的“战争罪魁祸首”问题,在大庭广众之下得以明确,自然又会激怒韩侂胄。于是,韩侂胄就利用他手中的那点权力,罢了方信孺的官,并将其贬到“临江军居住”,[13]甚至表示要与金军再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