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朝廷中担任宰相的是韩侂胄和陈自强。陈自强是淳熙年间进士,因与韩侂胄关系密切,官位迅速上升。1203年官至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右丞相。他贪赃枉法,收受贿赂。为了讨好,直呼韩侂胄为“恩王”与“恩父”,极尽谄媚之能事。韩侂胄长期以来,权在丞相之上,1205年(开禧元年)自太师永兴军节度使、充万寿观使、平原郡王拜平章军国事,正式入相,韩陈两人开始合作,并于1206年四月(开禧二年),二人特追秦桧王爵、降充银青光禄大夫、卫国公。1207年(开禧三年),韩侂胄被迫遣使求和,南宋危急。
史弥远奉杨皇后之命,按杨皇后的旨意,出来解决危机和难题,参与对于韩侂胄问题的处理。1207年(宋宁宗开禧三年,金章宗泰和七年)十一月三日,通过伏兵槌杀韩侂胄,扫除了宋金谈判的障碍。1208年(宋嘉定元年,金泰和八年)三月,宋金双方经过多次讨价还价,最终达成和解,签订《嘉定和议》或称《泰和和议》。有关详情见第四章。
1207年(开禧三年)十一月,罢去韩侂胄和陈自强相职。1207年十二月,钱象祖自参知政事授正奉大夫、兼国用使除右丞相兼枢密使,入相。次年十月进为左相,南宋开始新一轮的宰相更替,开展新的统治。
史弥远由于得宠于杨皇后和宋宁宗得以高升,这也就成了他进入南宋宰相高位的关键,明州史氏家族再次获得发展的机会。
史弥远,字同叔,号小隐,宋朝明州鄞县(今浙江宁波)人。是南宋宰相史浩的第三个儿子。1164年(隆兴二年)正月二十九日,史弥远诞生。那时史浩58岁,是第一次担任宋孝宗宰相之后。对此,宋孝宗风趣地对史浩说:“史太傅晚年有子,足慰老怀。”史弥远也是明州史氏家族第二个登上宰相位置的人,但他所走的道路与史浩略有不同。1179年(淳熙六年),15岁的史弥远补了承事郎,17岁时转为宣义郎,这两个都是寄禄官性质的官称,仅仅是表示品级和俸禄的一种官名,并不实际担任职务,但可作为往后升迁的依据。之后,由于在考核时他获得第一名,就被派到建康府粮料院、沿海制置司等处任职。1187年(淳熙十四年)他便举了进士,为其担任高官创造了条件。按照宋朝的规定,没有功名支撑的人很难获得高官位置。
1190年(绍熙元年),宋光宗让留正为独相,26岁的史弥远被授予大理司直学士,成了宋光宗的侍从,以备顾问。1191年(绍熙二年),迁太社令。1192年(绍熙三年),史弥远成为太常寺主簿,开始担任较高的领导职务。1194年,史弥远因奔父丧,为父守孝三年。
1196年(庆元二年),32岁的史弥远继续担任原来的大理司直学士职务。不久改为诸王宫大小学教授,其职责与太学、宗学相似,一般由儒臣担任。
宋朝规定,在京官员自侍从以下,每五日必有一员上殿面奏时政,并提出建议,称为轮对。史弥远曾请求朝廷应为廉洁之士升迁、推举、推荐,并为他们行赏;提出过浚沟洫、固堤防的主张;设想过实仓廪、均赋役、课农桑、禁末作,为水旱之备的计划;以及修葺城郭、整修器械、选拔将帅、训练士卒的办法;还提过储备粟谷、照明烽燧、为边鄙之防的具体措施。他以这些想法和治绩为人们所赏识。他在任内建议朝廷荐举贤能之人、表彰廉洁之士,以及发展农业生产,加强国防等中肯意见,受到当时丞相京镗的器重,使他有机会逐步上升。1198年(庆元四年),他被授予枢密院编修官,迁太常丞,又兼工部郎官。京镗就对他说:“君他日功名事业过镗远甚,愿以子孙为托。”史弥远听到京镗的赞语自然高兴万分,难以自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