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存在两处区别,一是袁政襄把史成说为独子,实际是二子;二是把史简说成是长子,实际是三子,史翰说成是次子,实际史翰是四子。造成错写的原因是因为袁政襄并未从头至尾参与史氏宗谱的编写工作,而是在写序时原来的两位编纂者都已去世,他只是作为史氏家族的朋友,对于已编成的谱谍加以编辑整理,所以对于其中的某些关系并不熟悉。
但是,作为教育工作者的袁政襄却敏锐地发现了原宗谱中的一个问题:史简与史翰两兄弟的不同命运。袁政襄对于他们的不同去向说得很清楚,他说:“简公居城中,旁支所载,或锡王爵,或居参政,科甲蝉联,位极人臣者,指不胜屈。至翰公一支,迁居于乡,卒葬鄞东沙家桥。子孙依墓而居,故所居之地号史家墓,而其子孙世务农业,间有明经诸前辈,仍不能掇巍科,拾高第”。他认为造成简公与翰公的分化的原因是由于一个居城中,一个居于乡,城乡差别是造成不同命运的根本。住在城里能够享受优质的教育资源,可以参加科甲蝉联,还有受封赐恩泽余波的机会。所以,史简一支“位极人臣者”不可胜数,成为“人上人”;而翰公一支,迁居乡间,既无教育资源,无参加科甲的可能,只有一个依墓而居、世代务农的机会,了此一生。两个亲兄弟受着两种不同待遇,造成两种不同结局,形成两个完全不同的两个阶层。亲兄弟落得如此不同的命运确属典型。这种区别从南宋史氏迁移至明州开始,直到子孙后代。
接着,袁政襄就此做出两点评论:一是“此何故乎?”造成如此巨大区别的原因是什么?“或谓简公一支系冀国夫人节孝所致,故其子孙显达,至本朝而勿替。然则翰公一支子孙依墓而居,独非孝乎?”他反对有人用“孝”来解释,认为翰公一支为祖宗们依墓而居是更大的孝。二是从天意作解释。有人认为志向不同,结果就不同。袁政襄以为:“宜亦有鹊起人文荣膺禄爵”,为什么老天“少假于翰公”,不给翰公以平等的机会呢?难道“翰公志在于乡愿,遗子孙以安,天亦如其愿而偿之乎?”袁政襄不理解这种天意究竟何在。
最后,为了安慰史氏家族的子孙们,袁政襄在序中做了这样的解释,认为:虽然城乡有着本质的区别,但是为祖宗广积厚德者一样光荣。“上中下三宅子孙,秀者安于读,鲁者安于耕,巧者安于工,变通者安于商。无浇漓之风,敦孝悌之谊。复阅数世英才辈出,光耀门庭,安知不与简公一支,同称甬上之望族乎?”他以兄弟情谊,光宗耀祖,同为望族,共建门庭,为这一家族的分化现象做了总结,显示了作者的局限性。
由此可见,史氏家族子孙中因为环境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有的“学而优则仕”,由此顿时门楣光大,身价立增,除可享受赋役优免之外,在居处、衣冠、丧祭等都同庶民有着严格的区别。身为朝廷命官,就会成为食禄之家,他们可以获得朝廷的各种赠予、赏赐,当他们占有大片土地后,也就成了缙绅地主。世代为官,子子孙孙不但继承仕业,也会继承产业,与家族中未入仕者则绝然不同,家族内的两个不同阶层,泾渭分明。
俗话说:“富不过三代”,这是有一定道理的。以往,史氏后人靠着祖先的荫德,从容出入,望若神佑。当离乱来临、朝廷更替之时,执掌大权的已不再是过去的亲信,能依靠的已没有旧日的朋友关系。肯于学习者就会考虑转行,或转营商业或移地谋生。不愿学习者,总想坐享祖上阴泽,自己一无所能,因此,只得变卖家产,聊以生存,或在兵荒马乱之时寻找安身之处,或在乱军中颠沛流离,到处流浪,成为游手好闲之辈。所以史氏家族后世挫落也与部分子孙不思进取有关。元朝以后,明州史氏家族逐渐衰落。虽然,明清时期出过几个进士,但已不如往昔的繁荣。越是往后子孙中贫富分化越是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