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认为“理宗之世,误于二史:前有史弥远弄权,后有史嵩之误国”。也有人认为,史嵩之“初处理军政有能名,绍定六年,打蔡州,金亡”,有战功。但他与君子之士不能融洽,“一时杜范、刘兴起、李韶等以不合而去”。杜范,字成之,号立斋。嘉定进士。曾为吏部侍朗兼侍讲,敢于上疏言事,曾针对时弊,建言十二事,“抨击朝政无一事不弊,无一弊不极”;李韶,字元善,亦是嘉定进士。平时为右正言,“屡劾宦官、女道招权纳贿”,曾要求宋理宗卧薪尝胆,崇尚节俭,改革弊政。他与杜范一样是个大胆敢言的官,并称“李杜”。后因言事不被采纳,辞官而去。1244年(淳祐四年),进士徐霖说:“史嵩之挟边功要君,植党专国”,对他发动攻击。但他功大于过,“他被排挤实是当时政治是非混沌,内幕复杂,还有门户之见,党派的倾轧,或是群众起哄心理作怪”。[18]
1275年,在南宋即将灭亡之际,史嵩之又被夺去“庄肃”谥,这对于史氏家族也是一次打击,标志着史氏家族地位的挫落。
其实,明州史氏家族由盛转衰、出现分化还有其自身的原因,它是由明州史氏家族本身特点所决定的。
从某种意义上说,家族本身并无明显的社会性与阶级性,它既能适应于封建社会,也可在其他形式社会中发挥作用,有较强的适应性。一般家族都有聚族而居的特点,同一家族的男性都是同一比较清楚的血缘关系的后裔,有约束家族成员的规则,有一定的组织系统,都是世代聚居在一起,甚至有家族共有财产的要求,这就决定它们存在天然的互助性。然而,明州史氏家族的构成与其他宗族又有所不同。作为外来移民、外来户,他们既无“同居共财”的积累,又无“聚族共处”的可能。史氏家族散居于明州的城乡各地,由于地区生存空间的不足,或由于生存的急切,或由于任职的需要,他们从溧阳迁来明州只能随遇而安。他们虽然相对集中于明州的东钱湖、王家湾、月湖与古藤、贤良一带。这些居住地都是比较分散的,并不完全集中在一起,有的属于城中心,有的属于乡间,有的属于城区或城乡结合部。由此就形成城内与乡间两大部分族人,他们的经济都是相对独立,有的以农耕为生,靠天吃饭;有的外出为官,收取官俸银子;或离家经商,靠行商度日;有些子孙会因各种原因迁居外地,因此他们不可能形成共有财富的基础。明州史氏家族这种松散的宗族组织系统决定它有宗亲活动,但缺少固定性与强制性。由此原因又造成的他们没有族产可用,家族内虽有相互帮助、休戚与共的风气,但是“救急不救穷”,长此以往,有时他们会向两极分化,造成不可避免的贫富差距拉大。家族中有的高官授封赐,富者多良田,有的成为仕官地主,有的却贫者无立锥之地,为人佣、作人佃也是常有的现象。以至形成家族内部有官绅地主和赤贫雇农的区别。
家族内部由于经济条件的不相同,以至在族内造成不同阶层,这一趋势从南宋时代就已开始,从家谱记载中也可得到证明。
在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清光绪年重修宗谱序》中,作者袁政襄写了一段非常有意思的话,他说:“余观史氏宗谱,予窃不解于天矣。史氏由慈迁鄞,其始祖为三十世祖,讳惟则公。惟则公生一子讳成公,成公生二子,长讳简,次讳翰。”这一记载与《四明史氏谱序》中所记略有不同。《四明史氏谱序》中说:惟则“初居慈溪县,公避世不屈,富人余氏奇之,妻以女。生二子:曰某,失其行。曰成,行十二,幼有学识,长有贤行”。接着又说:史成“生四子,曰十九,曰二十,曰简,曰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