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63年(隆兴元年)到1175年(淳熙元年)十二年间,宋孝宗先后任用了陈康伯、汤思退、张浚、洪适、叶顒、魏杞、蒋芾、陈俊卿、虞允文、梁克家、曾怀、叶衡等十二人为相,有主战的,有主和的,也有主守的,都不能实现他恢复故土的宏愿。这些宰相中没有一个合心意的,更没有一个能用得很长久的,这也正反映了南宋宰相制度的特点。为了实现恢复中原的理想,宋孝宗又一次想到了自己的老师史浩。
1174年(淳熙元年),有一次上朝时,宋孝宗问当朝的执政官:“为什么长久不见史浩,有无其他什么情况?”当他得知史浩已被外放,1172年到福州任职,就加封史浩为少保。此职相当于不上任的次相,继续授予观文殿大学士、并醴泉观使兼侍读。1175年,将史浩从福建任上调回。
1176年(淳熙三年),史浩任少保,观文学殿大学士。
1178年(淳熙五年)三月,72岁的史浩再次被宋孝宗以观文殿大学士、充醴泉观使兼侍读、永国公少保,授以右丞相,封卫国公。这个任命距上次为宰相已相隔有十三年之久。宋孝宗对史浩说:“自叶衡罢,虚席以待卿久矣。”史浩回复说:承蒙皇帝恩典能再次为相,我只有尽公道,几乎没有朋党的嫌疑。孝宗接着说:“朕学坚心正皆公之力也。”又说:“宰相岂能聚朋结党,人主亦不能以朋党与臣下相处。我只是取贤者而用之,否则就去之。”[2]有关朋党的话题,宋孝宗曾在一次宴席之后对叶衡说过的。他认为:朝廷所用,正论其人如何,不可有党。[3]说明孝宗是反对朋党的。史浩的这番话表明他的光明磊落,不结党私营,同意孝宗的看法,与孝宗很默契。
史浩始终坚持着一个信念:作为宰相,理应坚守信念,敢于直言,公正办事。史浩特别留心搜罗人才,宋孝宗就对人说:“浩喜荐人才。”他更重视对于人才的栽培,在他推荐的名单中,有陆游、尹穑、朱熹、周葵、王十朋等人,之后在他年事已高、将要退出政坛之际,又保荐了薛叔似、杨简、陆九渊、石宗昭、陈谦、叶适、袁燮、赵静之、张子智等人入朝为官,这些人大部分都被朝廷擢用,而且表现突出,成为朝廷的栋梁之材。更为可贵的是,史浩推荐能人、贤人不论亲疏。比如,有一次他推荐陈之茂进职,宋孝宗知道陈之茂曾经诋毁过史浩,就问:“卿岂以德报怨耶?”史浩说:“臣不知有怨,若以为怨而以德报之,是有心也。”又如,王十朋在行事与言论中诋毁史浩非常激烈,史浩仍然推荐他职掌内制,宋孝宗说:“济非议卿者乎?”史浩说:“臣不敢以私害公”,对他“待之如初”。诸如此类事情还有很多,“盖其宽厚类此”。由此可见,对于非议过、甚至抵毁过自己的人,只要是有用的人才,史浩也都能予以推荐,做到不知有怨、不计前嫌、不敢以私害公,并给予宽厚对待,真正达到了宰相肚里能撑船的境界。[4]但是,他的直言与推荐有时也会引来一些不同意见,比如,史浩看重了朱熹的为人和能力。1178年(淳熙五年),他刚任右相时,便上奏皇帝把朱熹从福建建宁山中调出来。但朱熹喜爱议论时事,这又引起了宋孝宗的忿怒。他请赵雄帮助分析,赵雄认为:“熹狂生,词穷理短”,罪之恰好适成其名,建议“置而不问”即可。这时,赵雄与史浩两人同朝为相,合作得不错,每次相见时均会以徽、钦二宗在沙漠一事进言,号召共同御敌。但在推荐朱熹问题上却表现出不同看法,史浩极力推荐朱熹,不同意赵雄的做法。而他的直谏,却得不到皇帝的认可。史浩只得再次寻求去职。1178年(淳熙五年)十一月甲戌,他以年事已高为由,请辞丞相职务,遂罢右相。这次帝师史浩再相也只是任职短短的八个月,史浩虽两次入相,时间都不长。
史浩罢右相后,继续担任着少傅、保宁军节度使充醴泉观使兼侍读和卫国公等工作。少傅一职本是闲差,一般是从宰相岗位上下来后特殊加授之官职,不参与政事。节度使也是一种高级的虚衔,地位如同执政,俸禄高于宰相,只是不用去地方驻节。侍读是学术修养较高,为皇帝或太子讲说经义、进读书史,以备顾问。从1179-1183年,史浩仍在临安中央政府和皇帝身边,应对皇帝,服务朝廷。1183年(淳熙十年),77岁的史浩已感力不从心,请求告老还乡。皇帝授以太保,让他享受元老重臣的特殊待遇,致仕归乡,封魏国公。至此,史浩结束了政治生涯。他决定在明州(浙江鄞县)的西湖边(即月湖)上,建楼阁,以供奉高宗、孝宗两朝的赐书,又作明堂,以“明良庆会”命名其阁、以“旧学”命名其堂,以安度晚年。1189年(淳熙十六年),宋光宗即位,进史浩为太傅、保宁军节度使、魏国公授太师,依前官致仕,位同三公,更是享受了特殊待遇。明州史氏家族在史浩时期达到兴旺的地步。
[1] 《宋史·叶衡传》
[2] 《宋史·史浩传》
[3] 《宋史·叶衡传》
[4] 《宋史·史浩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