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与荒诞作为相对于传统美学的反美学出现的审美形态,体现了随着人类社会实践的不断发展,人类审美心胸和审美领域的不断扩大,是人类在审美活动中对自身生存实践活动深刻反思和全面观照的结果,他们的产生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和哲学思想基础,体现了作为审美主体的人对现代社会中丑与荒诞的社会现象以艺术的方式展开的批判、反思、理解和克服,也体现了人类精神所具有的自由自觉的批判意识和超越性追求。
(二)中国古代的基本审美形态
1.中和
“中”是指对立的两个因素或两个极端的中间。对于“中”的重视反映出中国人最根本的思维模式,首先指的是“人”参赞天地万物的思想;其次是要从喜怒哀乐的对立中求统一的思想。“和”是指感情的发作必须有节制,从而达到和谐、顺遂的境界而不是矛盾和斗争的状态。因此,“中和”之美强调的是适度,是多样性的统一,“中和之美”的其最高境界“天人合一”是中国审美文化之魂。
2.神妙
“神”第一指文艺创作中灵感勃发,宛若有超自然的力量相助;第二指描写对象的内在精神实质;第三指作者的精神在创作中的专一或自由超越;第四指作者的内在精神实质;第五指艺术创作所达到的最高境界。“妙”指支配宇宙间一切事物发展变化的精微奥妙而又无从究诘的规律。“神妙”作为二者的结合与统一,指的是善于把握各种各样的审美意象,而不拘泥于某种艺术表现方法,达到出神入化的美妙境界。“神妙”作为一种审美境界既表现出审美意味的形而上的超越性又体现出审美主体和审美对象内在的自由性。
3.气韵
气韵以“气”为基础。“气”的含义有:宇宙之气;进而泛指一切自然生命之气;特指人的生命之气;又进一步指向体现着内在生命的精神之气;引申指体现在文艺作品中的生气。在中国哲学中,气指宇宙中一切生命得以产生的原初动力,是一切生命得以维系的基本条件。“韵”的本意是指和谐的声音,这里主要是指审美对象在直接提供给主体的形象和形式之中,使人感受到类似于音乐的旋律和节奏所激发起来的不可捉摸的心灵脉动和气质情调,是一种超越形式之上的整体性审美体味。而气韵作为一种审美形态,就是指在审美活动中,审美对象洋溢着一股不可抑制的生命的活力,源源不断地流淌出来,而且这种生命的波动又具有一定的节奏和规律性,引人进入一种物我合一的超越性的美的形象和美的感受。这一审美境界在文字、线条、色彩和声音等表现形式之外,给人留下很多联想和回味的余地,体现出审美活动中不断生成的创造性特点。
4.意境
是指艺术作品中呈现的那种情景交融、虚实相生、活跃着生命律动的韵味无穷的诗意化的想象空间。它是由若干形象构成的形象体系,是以整体形象出现的艺术形象的高级形态,是中国传统美学所追求的至高的审美境界。
意境的审美内涵可以概括为:主客统一;情景交融;时空转换;有无相生;言有尽而意无穷;以及辩证的哲理智慧。在意境化的审美创造中具象与超越、外观与内省、反应与顿悟、自觉与非自觉、器与道、形而下与形而上等既相区别又相互融合的审美因素相反相成,形成物我两忘、物我同化乃至天人合一的气韵生动、浑然一体的审美体验状态。
(三)审美教育
1.什么是审美教育
审美教育是以艺术和各种审美的形态作为具体的媒介手段,通过审美活动展示审美对象丰富的价值意味,直接作用于受教者的情感世界,从而潜移默化地塑造和优化人的心理结构、铸造完美人性,提升人生境界的一种有组织、有目的的定向教育方式。无论中国和西方,美育的实践以及关于美育的思想和学说都源远流长,形成了丰富的审美教育新思想和多样的审美教育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