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构成审美对象的物质材料的自然属性(色彩、形状、线条、声音等)及其组合规律(如整齐一律、节奏与韵律等)所呈现出来的审美特性。 形式美的构成因素一般划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构成形式美的感性质料,一部分是构成形式美的感性质料之间的组合规律,或称构成规律、形式美法则。
形式美虽然具有独立的审美价值,但它并不是纯粹自然的对象,它或多或少、或隐或显地表现出这样或那样的朦胧的意味和人类的情感观念,因为形式美的形成和发展是漫长的社会实践和历史发展过程中审美活动积淀的结果。因而,经过历史积淀的形式美就成为一种植根于人类社会实践的“有意味的形式”。
形式美的特点表现为:具有感性可感性、理性象征性和内涵多义性等。作为相对独立的审美现象,形式美具有自身的总体规律,即多样统一律,具体表现为对称、比例、均衡、整齐、节奏、韵律等形式美的法则。
2.意蕴美
在审美对象的形式层面之下所内蕴的深层次的审美意味就是审美对象的意蕴美。对于审美对象而言,形式层面的美往往只是浅层次的层面,审美对象不能仅仅只靠形式来打动人,而必须有超越形式的深层意蕴层面,这是审美对象更根本、更深刻的现象。内蕴美本质上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实践活动的形象体现,是人对自身类本质的自由自觉地反思和体悟的结果。内蕴美既是情韵美,也是思想美,也是伦理的美,在某种意义上体现了人和世界所达到的“真”、“善”、“美”相统一的精神状态和意义状态。意蕴美反映了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实践活动的丰富性、多样性和历史性,诸如优美、悲剧、崇高、丑和荒诞等审美对象所表现出来的审美意蕴,就是人类的实践活动历史性地生成的产物。
意蕴美的特点是:意蕴美以形式层面为基础,没有物态化的形象化的形式,意蕴美就无从展现;意蕴美具有超越性,它是人的精神对生活自由反思的结果;内蕴美具有主体性的特点,没有主体的人的审美创造和审美接受,内蕴美也难以显现;内蕴美具有丰富性和多义性,作为主体的人自由观照和用心体悟的审美对象,因主体审美的个性差异而具有了审美意味的丰富性和多义性;内蕴美也能指向对世界的形而上的体验之美,这一方面体现的是人的自由自觉的实践创造中精神的超越性向往,是对生命、生存和世界的整体性的自由把握和意义观照。
三、审美主体的美感
审美活动是人类社会的一种本质性的现象,使人区别与动物世界的主要特点。马克思主义认为人和动物的区别在于人不仅可以按照任何物种的尺度去生存,而且可以按照自己内在的尺度去生存,尤其懂得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因此审美主体是审美活动中最具创造性的一面,是审美活动的核心。俗话说:“生活中不是没有美,而是缺乏发现美的眼睛。”这句话形象地说明了观照美的“眼睛”在审美活动中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对“观照美的眼睛”这一审美主体身上体现出的审美现象进行研究就成为美学研究的重要领域,这一领域就是美感,即审美感受。
美感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美感(审美感受),指客观对象的美引起审美主体的一系列心理活动后所产生的一种愉悦的情感状态;广义的美感(审美意识),指客观对象的美以及人类的审美活动在人的大脑中反映所形成的各种意识形态。它包括审美感受以及在审美感受的基础上所形成的审美观、审美标准、审美趣味、审美理想等。
二者的联系体现在:前者是后者产生和发展的基础,一定的审美意识形成之后,它对人的审美感受起着规划引导作用。二者的区别在于:审美感受只能直接获得,审美意识间接获得;审美感受感性因素突出,审美意识理性因素突出;审美感受是个体性,审美意识是群体性。作为审美现象的美感包括了狭义的美感和广义的美感,因而是一种广泛意义上的主体的审美活动。对于美学学科而言,对于美感的研究成为其最困难也最主要的研究领域。
主体的审美感受的基本特点是:首先,美感是人类独有的精神现象,是人类自由自觉的自意识的体现;其次,美感以生理快感为基础但本质上又区别于生理快感,它是一种历史形成的社会化的精神愉悦;再次,美感与其他功利性的社会化情感不同,它是超功利性的精神体验和意义感受。
在审美活动中,审美主体在其审美感受中与审美对象间形成了多层次的积极而丰富的诸如审美观照、审美对话、审美体悟以及审美共在等精神性的意义关系,从而使审美活动成为体现人的类本质自由自觉的创造活动的重要领域。
总之,无论什么样的审美现象,体现的都是主体的人在其实践性的生存活动中和世界形成的一种精神性的意义关系,是人以自己善感的心灵在对世界进行观照中展开的一场心灵对话和精神性的体验。这就是马克思主义实践美学所认为的“人化自然”和“自然人化”的活动,因而美学现象是人类世界中的本质现象,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实践活动的类本质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