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研究是以美学现象为基础的,这里我们从不同角度对美学现象作一概述。
一、美学现象的存在领域
从人类审美活动的主要范围来看,美学现象存在的领域主要有自然美、社会美和艺术美。
1.自然美
一般而言,自然美是指与人类社会生活相联系的自然领域中自然食物和自然现象的美。自然美产生的根源是人类社会实践。是实践把自然和人联系在一起,使自然美得以产生。随着社会实践和社会生活的发展,人类与自然的联系越来越扩大,一方面自然作为人的物质生活对象,范围在不断扩大;另一方面,自然作为精神生活的对象也在不断扩展。自然美的范围也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扩大。美的自然对象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经过人们直接改造加工、利用的对象(如土地、园林);另一种是未经直接改造的自然(如星空、大海、山),对象是人也可以。自然美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是人的本质力量在自然事物中的感性显现,是自然性与社会性的统一。其主要特点是:自然美首先具有自然事物本身的质料、色彩、形状等自然特征;自然美偏重于形式;自然美具有联想性;自然美随着社会实践的变化其审美意味具有变易性。
2.社会美
即人类社会生活的美,它是美的具体表现形态之一。社会美来源于人类的社会实践,是社会实践的直接体现。社会美既体现在人类改造自然和社会的历史过程中,也体现在人类社会实践的成果中。社会美是在实践中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结果,因而人作为社会实践的主体是社会美的核心。在征服自然,改造自然和变革社会的实践中,人的本质力量不断得到发挥,人类主体实践的巨大力量,如人的智慧,品德,意志,性格,创造力等得以充分展现,在此过程中,人们认识到人类实践力量的崇高与伟大,由这种对自身才能与力量的积极肯定而产生了一种愉悦情感,人类的劳动活动本身获得了审美的价值,这就是社会美。
社会美的核心是人的美,它可分为内在美和外在美两个方面:内在美包括人生观、理想、修养等,它通过人的外在行为、语言、风度等形象地表现出来;外在美主要是形式的美,它既是内在美的显现,又具有相当独立性。在人的美中,内在美是更根本、更持久的美。内在美与外在美的和谐统一是社会美的最高形态。
和自然美相比,社会美的显著特点是:在内容和形式的关系上更偏重于内容,社会美总是与那些反映人类历史发展方向的进步的道德观和政治理想直接联结在一起;社会美与善密切相关,但又不等同于善,它不具有直接的功利性,它把善变为个体高度自觉自由的行动,从而引起人们的审美愉悦;社会美也随着人类历史文化的发展而不断地发展变化。
3.艺术美
是指各种艺术作品所显现的美,作为美的一种形态,艺术美是艺术家创造性劳动的产物。艺术家的创作实践作为一种精神生产活动,从本质上说,也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活动。因此,艺术美也是人的本质力量在艺术作品中通过艺术形象的感性显现,是艺术家自觉地按照一定的审美目标、审美趣味和审美理想的指引,根据美的规律所创造的一种综合美。马克思主义美学认为,艺术美是美学研究的主要对象,艺术离不开形象,因而艺术美主要的是艺术形象的美。艺术美同艺术形象一样一方面是源于现实生活,同现实生活中的形象一样具有生动性和丰富性等特征,另一方面它又跟艺术形象一样不同于现实生活,它是艺术创造的人类审美活动的结晶,是现实生活的典型概括,因此比现实生活中的美更集中,更典型。和自然美、社会美相比较,艺术美具有艺术性、形象性、主观性、典型性和永恒性等主要特点。
二、审美对象的美
如果对审美关系中的审美对象进行观照,又主要表现为形式美、意蕴美和形而上的美等三个逐层深化的美学层面。
1.形式美